说说我和他们吧~
12年6月份认识12月份喜欢。
14岁的自己认识了平均年龄20岁的他们。
听他们的第一首歌是中文版的mama,听他们的第一首韩文歌是History。
十二个人,我最爱的是***,当时不懂什么叫追星,只知道喜欢罢了。
我从未追过星,他们却为我开了头,也为我封了路。
刷过油管,投过各种票,曾经还节约了零花钱去学校门口的杂志报停买他们的杂志,最贵的一本是***的48块钱。
买过狼与美女的应援服,上瘾的专辑是妈妈拖表姐给我买的,还有无数的小卡片和明信片。
当时的喜欢是光明正大,全班同学都知道我喜欢他们,晚自习会放他们的歌,最自豪的是,八个人一个宿舍,四个被我带进了我们家,那时候学校里的行星饭都快被我要遍了联系方式,因为喜欢的是一样的,所以高兴,激动。
随后***离开,鹿哥离开,韬韬离开,我变成了EXO的团饭和***鹿晗,黄子韬的粉丝。
而后,因为工作,忙碌的没有以前那么认真,投票,刷油管不在有我,只能每天下班了去刷一刷演唱会的视频,综艺视频,关于他们的各种MV。
17年,我写了关于他们的第一本书,在汤圆,当时觉得自己特别有劲,只是因为单纯的喜欢而已。
18来了话本,读者慢慢多起来,看到一群小朋友在群里讨论,像及了当时的我。
不经常参加你们的讨论,可是都有一条一条的看到。
现在的喜欢,是不想说出来的,我做了很多他们的手机壳,用他们的图片做头像,做手机背景,做屏保,但是那么热烈讨论的人群里,已经没有我的身影了。
对我来说,不是不喜欢,而是觉得自己喜欢了那么久的人,最优秀的样子我见过,最温柔的样子我见过,哭的样子,笑的样子我通通见过,可是我在公交站,商场看到他们海报的时候在也不会激动的抓着别人的手臂说“你看,是EXO啊!”
或许有一部分的人会和我一样,时间久了会觉得,喜欢的人一直住在心里就好。
八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以后还有很多八年,要一起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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