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闻声一滞,寻声望去,但见公子长身玉立,一袭明黄蟒袍平添几分皇家威严,只有眉目之间,尚存着几分我年少玩伴的影子。
越国皇室之中,我唯对他有过些许愧疚,如今看来,似乎也是不必的。
我抬眼对上他含情的双眸,仿若初见一般生疏得淡笑颔首:
“久仰了,太子殿下。”
他神色微变:
“安乐……”
“修道之人,不染世俗,自然受不起皇室封号,我姓慕名栩,不是什么安乐郡主,这一点,还望殿下牢记。”
“你是还记恨父皇当年……”
“只是你父皇吗?”
我将他的话打断,他哑然,我忽然就有些悲戚。
“宋萧,我曾经,是真的喜欢过你的。”
我自幼身染寒疾,命数有限,爹娘心疼愧疚之余便十分纵着我,几乎将我纵成了个女纨绔。旁人当面自是不敢多说,但背地里如何议论,我却也心里有数。
唯宋萧不同,同他比起来,我着实是担不起纨绔二字的。
我虽是不学无术,娇纵任性了些,但也没做过什么太出格的事,最多算是个王侯将相子弟中的半个败类,而宋萧却是皇室血脉中的败类中的败类。文章辞赋、治国大政,他是一窍不通,吃酒赌牌、斗鸡走马,却是个中翘楚。
甚至于有一天,听说了纨绔还有一项必备事迹――强抢民女,自己尚未做过,便痛心疾首,一边觉得自己有愧于长安第一纨绔之名,一边跑到长安街上去蹲守民女。
而我不幸地成了他强抢的第一个民女,于是他便也不幸地被我一把迷药迷昏了过去,然后绑在马尾上,被马拖着绕校场跑了三圈……
我俩算是不打不相识,双纨合璧,天下无敌,自此以后,到我被封郡主,入宫居住,与他赐婚,再到爹娘身故,我远走医宗,至今竟已有十年光景。
那个曾陪我纵马长安的恣意少年郎,终究长成了如今端庄持重的一国储君。
又或者,从一开始的偶遇,甚至可以追溯到他最初的纨绔之名,都是出自一位储君的谋划,而非一个少年的本性。
宋萧,我曾经,是真的喜欢过你啊。
“可是,你对的起这份喜欢吗?”
我看向安乐居的殿门,透过殿门,又看到了许多东西,同十年前没有什么不同。
物是人非,真是世间最狠的一个词了。
宋萧闻言默然不语,幸而我本也没指着他回答,遂收了收悲戚,打算谈一谈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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