檍城,天空阴雨朦胧,已经下了有些时日,玻璃上沾染了雨滴,一男人就那么呆呆坐在窗边,手里拿着一小盒子,思绪不知飞去了何方。
都敬秀:“想见她为什么不去”
朴灿烈:“你以为血族那么容易进,要是能进,我早带她离开了”
都敬秀:“真不明白你,明明心里喜欢,却不敢行动”
都敬秀咬了口苹果,自顾自地在他身边坐了下来,屋内回荡着啃苹果的咔咔声。
朴灿烈:“啧,SUHO没说过你很烦人吗!”
都敬秀:“老大很喜欢我,从来没说过”
朴灿烈:“你一定要在我面前吃吗?看不出来我心情不好”
都敬秀:“怕你想不开寻短见,我得看着你”
朴灿烈:“..........”
SUHO派都敬秀来怕不是想气死他,话少是一回事,一开口说话又是另外一回事,关键睁着双受了惊吓似的大眼睛,好像受委屈的是他。
都敬秀:“说真的,若是单纯送个礼物,倒不是什么难事”
朴灿烈:“话都让你说了,我能不知道送礼物简单吗?关键我怎么送?以什么身份?是朋友,还是她敌对的熟悉陌生人?”
消沉的低下头,碎发挡住他的视线,没人看得到他眼眸里涌动着窒息酸楚,那是名为嫉妒、不甘,再到不得不认命的死寂。
暗恋打从一开始就是没有结果的不是嘛?从头至尾也全都是他自己的一厢情愿,期间也想过不管不顾去将这份心意传达给她,可平静下来一想,这或许对她而言是不属于她的包袱,自己更没有理由用这个去恶意捆绑她。
现在知道她在那男人身边一切安好便是对于他最好的答案,如若那男人负了她,或者让她伤心、难过,那他会去把人追过来!
都敬秀:“灿烈,世上女人千千万,你又何必守着一朵花而放弃一片花海”
朴灿烈:“一朵花或许并不常见,可她是我阴暗世界里点亮的一盏曙光,和她在一起什么都不用去想,只是安安静静地就足矣”
都敬秀:“你可真是个痴情种。狼族那家伙就跟你不是一个恋爱脑级别的,那可真是有权又有势,比你不敢去见人家有胆量多了”
如今看来朴灿烈就是个为爱情畏首畏尾的傻子,相比之下狼族那位可就勇敢多了,既然喜欢便用尽一切办法去接近她,即便最后结局仍然不如意,可也能不留遗憾不是嘛?
经都敬秀一提醒,朴灿烈微愣了下,对他话里的狼族产生了疑惑。
朴灿烈:“什么狼族?”
都敬秀:“就是狼族的二王子,金钟仁,你应该不陌生吧?他还来你学校与你成为了同班同学呢”
某件事情上足以看得出来金钟仁是有魄力的,对喜欢的事物向来势在必得,如今人家都已经出手,也就朴灿烈这个大傻子把自己关在家里郁郁寡欢,愁更愁。
朴灿烈:“他竟是狼族那个二王子?!”
都敬秀:“如何,得知自己又将产生一位情敌,心里滋味更不好受了吧”
朴灿烈:“.........”
几曾何时,朴灿烈产生了唯一一次杀意,真想把眼前这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男人脖子咬断,叫他再也说不出话来。
都敬秀:“想杀我,连喜欢的人都不敢见,你觉得自己杀的了我吗?”
勾唇冷淡一笑,眼里红光一闪而过,周身释放着危险气息,压迫力不亚于血猎协会的金俊勉。
朴灿烈看向自己手里送不出去的礼物,心脏痛了又痛,在面对吸血鬼他是闻风丧胆的火系异能者CHAN YEOL,但面对喜欢之人,也只是个被爱所困的普通少年。
窗外的雨足足下了一天一夜,把大地洗刷了个干净。与此同时血族边境,驻扎在两国交界处的帐篷里,一男子翘着二郎腿,嘴里嗑着瓜子悠闲自得,鼻梁处戴着一副金丝框眼镜,全身上下都在表明“老子天下第一帅的”八个大字。
“这血族到底商量的怎么样了?我家殿下都等多少时日了,怎么还不见人来”
吐了把嘴里的瓜子皮,放下搭在左腿上的脚,站起身走出帐篷,瞧着血族这加强的结界,啧了一身,事情貌似变得有点不好办了。
而建立在昏暗地带血鬼森林里的伯拉迩古堡,小姑娘吃完早饭先是熟练了下异能,之后回到书房复习,虽每天重复同样的事情时间久了难免有感到枯燥无趣,也不得不为高考做最后的奋斗。
坐在书桌前,云曦诺低头看书,头发用蓝邪送自己的发簪盘起,偶有几缕青丝垂下,碎花雪纺公主裙,粉粉润润,收腰处理将腰线诠释得恰到好处,非常甜美的设计。
吴世勋:“累了就歇一下”
吴世勋在小姑娘身边位置坐下,递给她一杯冲好的热咖啡。现在他俩的相处模式更像是新婚燕尔,瞧男人看小姑娘那不要钱似的眼神,蓝邪都没眼看。
云曦诺“看完这本就去休息”
与男人说话间手中的笔也没有闲着,一直在记重要知识点,笔尖接触到本子,房间内响起沙沙声,努力的女孩最是耀眼,说得就是云曦诺这样的。
这时的她全身绽放着光,让吴世勋移不开视线,看多久都不会看够。
缓缓流逝过去的时间是记录者,它见证了一本一本被小姑娘写满的笔记,和翻阅许多遍的书籍,喝掉一半的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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