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大:我来更新啦
作者大大:接上一集,我们继续
梅桢:四位律师好,我代表被告,我方的观点主张是楚先生支付的六十六万元,不予返还,那再展开这个观点的碰撞之前,我希望把这个案件的事实的所相关的几个法律主体和法律关系重新做一遍梳理,我可以借用白板吗
金律:嗯,可以
梅桢:那首先这个涉及到的法律主体三方,我觉得这个应该是没有争议的,那首先是楚先生,然后有平台方,最后涉及主播,主播产生了视频给到了平台,平台相应的支付了一个对价,他们俩中间形成了一个合同关系,楚先生楚于虚拟礼物的赠与楚先生对于虚拟礼物的赠与是给平台的,这个是一个赠与行为,那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楚先生跟主播是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因为在平台的用户协议的第4.1条对于楚先生打赏的礼物的所有权从来都不在主播手里,他们之间从来都没有财产转移
蓝盈莹:说到关键点了
梅桢:这个是一个赠与行为,因为《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年条说得很清楚,财产一旦转移就不可撤回,所以基于综上所述,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明确真实有效的,所以我方不支持偿还六十六万元的一个支付,谢谢大家
蓝盈莹:漂亮
郭京飞:压倒性的这一下
柴律:那么梅桢现在是脱稿的情况下,在白板上面把整个法律关系切割了
徐律:我感觉他这个陈述给我感觉层次很明确,内容传达很准确,我还蛮欣赏的,那下面我们进入自由辩论环节,首先由原告发言发言
郭旭:各位律师好,大家好,首先我想问对方一个问题,你们是不是认为楚先生打赏行为是一种对平台的赠与行为
郭欣予:对
郭旭:但是根据合同法一百八十五条和一百八十六条以及相关的学历解释,赠与合同的完成要求必须所有权转移,那么既然女方提到根据新用户注册协议,楚先生是对A平台线下的各种虚拟货币不享有所有权的
梅桢:因为所有权始终都在平台手里
郭旭:所以说这个赠与是如何实现的
梅桢:这个赠与是根据楚先生赠予实际上的赠与的,对方是平台,他从来没有把这个东西赠予给主播,平台是一种赠与的一个接收者
郭旭:所有的虚拟货币都是在平台所有的,对吗,所以说,为什么是楚先生赠予给了平台,楚先生凭什么赠与
李浩源:在赠与关系这个问题上,您方的想法非常之微妙,但是您方恰恰犯了一个逻辑不恰的问题,您方注意到,事实上,用户是要向平台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的,因此,它是一种对这个平台的单方面的资助或者是单方面的支持 我想这个商业架构一定要非常清楚,对方请再次确认自己对劳务关系的认知,我想对方在这个问题上有重大的逻辑不恰
作者大大:本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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