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
梦玖糖糖:废什么话呀,先写。
梦玖糖糖:写完了以后我再思考要不要把那件事情告诉他们?
哦……
接上话
—————正文开始—————
万能角色:男孩的母亲:可是刚刚他明明指了那个肉啊。
万能角色:男人:你别胡说,我孩子可是没有这样做的。
万能角色:男人:你再这么说胡话,小心我弄死你。
万能角色:男人:你知道我是谁吗?你信不信我让你混不下去。
转场回警察局——
万能角色:大街上的那个人:后来他们吵了半天,那个男人就动手了。
万能角色:大街上的那个人:那个母亲把孩子推远了。本来是想要他远离这个地方,没想到孩子后来又回来了。
万能角色:大街上的那个人:孩子回来以后被那个男的发现,然后把他拖到地上打了两下。打完又不过瘾,接着紧踢了几下。
万能角色:大街上那个人:然后后期就如你们看到的一样。
警察:谢谢你的配合。
万能角色:大街上那个人:不客气,这是我们作为人民应该做的。
顾晓警察叔叔,这个能成案吗?
警察:这个要等医院的报告出来了才能接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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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玖糖糖:插播一条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梦玖糖糖:给大家科普一下。
梦玖糖糖: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把它复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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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晓那最大的惩罚是……
警察:刚刚教肉眼可见的程度,可能会怕三年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警察:因为他没有犯前款罪,所以没法达到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警察:但是如果医院报告那边显示即将有生命危险的话,我们还是会采取措施的。
江远:那法院不管吗?
警察:如果将人打伤致轻伤的后果,在承担刑事责任后对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相关的医疗费等费用。打架是没有罚金的,只有民事赔偿,民事赔偿不是赔偿给国家的,法院是不会强制执行的。
江远:好吧……
蒋枉:那这样太便宜他们了。
警察:因为是成年人,所以大概几率可能会留案底。
蒋枉:啧……
警察局内压抑的很,大家交代完事都去医院蹲着了。
经前台护士说正在抢救。
于是大家伙都到了抢救室。
顾晓希望没事。
霍浩贤:『无声的走到顾晓身边,手放在她背上轻轻的拍了拍,以示安慰』
蒋枉:像这种人渣就不配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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