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久井里子那个,我可以说一句话吗?
绫里千寻:说什么?
无久井里子说我是被绑架的少女......叫什么来着?
神乃木庄龙:美柳千奈美。
无久井里子那不可能啦,你能证明吗?
御剑怜侍那大概很困难。
无久井里子其实,到前年为止,我都不在这个国家。
御剑怜侍是的,听说她在内乱严重的国家长大,失去了双亲后才独立回国。
无久井里子所以,能证明我身份的东西一样都没有,哪去找这么麻烦的身份,因为死刑判决而记恨别人,还向人家报仇,真可怕......
无久井里子现在想起来,我没戴围巾真是太幸运了。
神乃木庄龙:为什么这么说?
无久井里子凶手先生不是忘记了目标的长相吗,如果戴了白色的围巾,那不是有可能被杀的是我吗?
绫里千寻:白色围巾?
无久井里子刚才律师小姐你不是说了,死刑犯先生忘记了被害人的长相,所以用围巾作为标识。
绫里千寻:是这样,可是,为什么是白色的围巾?
随后,屏幕上再次出现了当时的照片。
绫里千寻:可是,你看,照片上的围巾是白色的吗?
然后又走到证物那边,拿起那条围巾。
绫里千寻:还有,你看这围巾,怎么看都不像是白色的。
无久井里子可是,被害者的便签条上......
神乃木星烛(幼)哼。
神乃木庄龙:露出马脚了吧。
绫里千寻:美柳勇希小姐的便签条上的确写着“白色的围巾做表示”,可是。你为什么知道这件事?
审判长2:御剑检察官,你把搜查资料给这位证人看过吗?
御剑怜侍没,我没允许过那样的事。
审判长2:那么,到底为什么......
绫里千寻:这位证人知道便签条上的内容......知道这内容的人,只有做出指示的尾并田先生,和写下便签的美柳勇希小姐......
#神乃木庄龙:另外还有一个人。
绫里千寻:还有一个人?
绫里千寻疑惑的看着神乃木庄龙,牙琉响也额看向星烛。
牙琉响也(幼):还有谁啊?
神乃木星烛(幼)屏幕上便签条上,出现的那个本不该出现的人。
牙琉抬头,一行一行的看屏幕上放大的便签条上的内容。
牙琉响也(幼):!
便签条的内容:
3月14日/下午1时21分
尾并田 下午4时30分
那座吊桥
准备白色的围巾做标志
”顺便“商量,这次一定要说清楚
《将一切公诸于世》
牙琉响也(幼):难道......
神乃木星烛(幼)嗯,明白了吧。
神乃木星烛(幼)(看来,5年前的事情,果然存在蹊跷。)
另一个知道的人就是......
绫里千寻:美柳千奈美。
御剑怜侍什么?
忘洋回首:注:日语中,”顺便“和”千奈美“读音相同。
绫里千寻:“顺便有事商量”,我这句话真正的含义,我终于明白了,如果说这个“顺便”不是连接词,而是人名的话......
御剑怜侍难道......
御剑忽然也意识到了,便签条上,他们忽略的内容。
绫里千寻:被害人接到尾并田先生的电话之后,找人商量过,向自己的妹妹......美柳千奈美。
御剑怜侍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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