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步堂龙一:“数据”?
跑龙套:(大泷九太)就是照片啦,数码相机的照片!
成步堂龙一:你、你说什么?!
绫里星烛(少)!
还有一张照片!
御剑怜侍快、快拿出来!
跑龙套:(大泷九太)别、别那么凶嘛......
审判长:快点!
看来,审判长这次也是急了。
跑龙套:(大泷九太)呜呜呜呜......
他们几个都好凶啊。
审判长:只看这张照片,穿着大将军道具服的人究竟是谁......还是无法判断呢。
审判长:证人,非常遗憾,这张照片没有办法当成是证据,就还给你吧。
绫里千寻:等一下!成步堂。
成步堂龙一:怎、怎么了吗?
绫里千寻:你在仔细看一次照片,这张照片就是能够说明这件事件的来龙去脉的最强有力的证物。
成步堂龙一:!
成步堂又仔细盯着那张照片观察了一下,终于发现了,千寻说的那个地方。
成步堂龙一:审判长,请看照片的右上角那里。
审判长:门柱吗?
成步堂龙一:终于的是,卸载门柱上的数字。
审判长:数字?这是.......2吗?看得不是很清楚......
成步堂龙一:但很清楚的是,那里写的绝对不是“1”!
御剑怜侍啊......
成步堂龙一:看来御剑检察官已经明白我的意思了。
御剑怜侍怎、怎么会......怎么可能有这种事!
审判长:咦?发、发生了什么事?
别光他们两个在那里用眼神和意味不明的话交流来交流去的。
审判长:请说明情况,让本院也能了解状况!
成步堂龙一:让我用平面图来说明吧。
成步堂龙一:遗体是在这里,也就是在第1摄影棚被发现的,然后在案发当时拍到的照片,门柱上写的数字,却不是“1”。
成步堂龙一:审判长,事件的真正发生地点,其实是这里!第2摄影棚!
审判长:原、原来如此,门柱上确实是写着“2”。
成步堂龙一:这做第2摄影棚有个很重要的地方,因为通往那里的路被堵住了!
审判长:这一点我们已经知道了。
之前,已经强调过很多次了。
成步堂龙一:那条路,是从2点15分被塞住的,也就是说,被害人是在2点15分之前前往第2摄影棚的!
审判长:确、确实是这样的说。
成步堂龙一:请回想宇在导演的证言,他是这样说的,“因为没办法前往第1摄影棚,所以小木屋里的人不是犯人”,然而,事实却是相反的,只有待在小木屋里的人,才有可能是犯人!
成步堂龙一:因为命案是在第2摄影棚里发生的!
......法庭内又是一阵嘈杂,审判长落槌。
成步堂龙一:案发当天,小木屋曾有一场会议,而且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刚好也是那场会议的休息时间。宇在导演跟姬神制片人吃了牛排,而这栋小木屋,正是凶杀案的案发现场!
......
审判长:肃、肃静!肃静!
成步堂龙一:辩方提出以下的主张,真正的命案现场是第2摄影棚,大婶所看到的是被害人——衣袋武志!衣袋先生基于某些理由,偷走了大将军的道具服装后,前往了第2摄影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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