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决了后座力造成的麻烦后,不到半个小时,丽丝便能娴熟地使用烟花跑,命中她想要打中的地块。
只不过……这烟花炮弹打到地上只是扬起一阵尘灰,散射出一段星火而已,既没有看到坑洞也没有出现爆炸特效,这玩意真的有杀伤力吗?这一发炮弹的杀伤力还不如它的后座力吧……哎,算了,能有一个远程抛物线AOE伤害的重武器对SC大陆而言也算是时代进步了吧……
等下,旅行者福劳格旅行历第三年第十二天,发现SC大陆上首次出现可手持并造成远程范围伤害的热武器,嗯。
然后,我和丽丝便一起回到皇室竞技场,找到红公主。红公主也顺理成章地让丽丝参加到下一场训练赛中,结果她一发炮弹下来直接将一个抱团的哥布林五人小队炸成了一大滩圣水,也不知道倒地是烟花炮弹真的有高伤害还是这几个哥布林比纸还脆。
不过,接下来我观察到的趣事就不在赛场上了。
在比赛进行到中程时,我无意间转头,就看到泰拉拉着她那壮实的黑皮杀马特大胡子哥哥跑到角落里,疑似说着什么悄悄话。当然,他们各自的坐骑——肮脏的野猪和干净的大角羊,都站在一边吃着草。
我知道,偷听兄妹间的悄悄话并不是件光彩的事。但,不知为什么,好奇心驱使我的脚步不自然地挪上了他们站的走道边上的看台——就算被看见,我也可以说自己是坐在这里看比赛嘛,先装傻说没听见装不住了再说无意中听见嘛……
毕竟,旅行者的故事由他自己书写。一个接一个的趣事和奇遇可以等待在旅途中自行相交,当然也允许旅行者发挥他那千里眼和顺风耳,亲自去寻找。
对旅行者而言,是否带着目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永远在路上,永远观察着路边的风景。只要一边走,一边看;一边经历,一边记忆,何时何处都可以来一场旅行,纵情燃烧自己。
总之,我长大枯瘦的耳朵,悄悄倾听着他们的谈话。
“怎么了,泰拉?”
等下,这膀大腰圆的哥哥怎么听起来跟个娘炮一样……这夹子音又尖又细,不仔细听还感觉是矫揉造作的耽美男发出的。
“你的火箭,怎么回来了?”
“我就是今天来训练场时在旁边部落里过了早,在饭店主人的猪圈里找到的。”
——嗯,这头野猪的名字叫火箭。
“不是,你不是说他被偷了还指认了犯人吗?”
“也许是我一时间迷糊了,她丢的那一天我在那个饭店里确实看到几只哥布林。”
——好像是因为一场误会弄出了一场冤假错案,有意思。
“不是,关键你指认的那个哥布林都被逮捕了啊,火箭找回来了还好说,你随随便便跟一个无辜的哥布林结仇了!”
“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吧,不是关一段时间就出来了吗?期间也不用担心在部落战中被打成圣水。”
“真是的,老哥!你看看那边那个哥布林!连我们的骑士都能干翻,你要是惹到这种哥布林可怎么办啊!”
我听着泰拉的话望回赛场,真就看见那个长得跟绿巨人一般的壮汉个哥布林从木头牢笼里蹦出来,连着锤翻三个野蛮人后才被明星选手刺客塔利亚撞回一滩圣水,再次“结束”罪恶的一生。
等一下,该不会……
“怎么可能啊?我记得那天指认的是一个瘦小的矮个子哥布林吧……他不可能这么快就长这么壮实吧……”
是啊,不过……
等下,
在旅行者的视野里,两次奇遇的线索交织在了一起。
前天那起名叫肖科的哥布林的越狱案,奇怪的地道,监狱里的野猪骑士的照片、那段饱含愤恨的血书以及用来健身的哑铃,野猪丢失风波……
等一下,我似乎能逐渐还原真相了。
这也许是旅行的乐趣之一吧。
聆听着一段又一段故事,一天又一天,听着听着,就能将一件件小事编织在一起,随手一挥,便是一部幽默讽刺的一千字微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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