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于战后的莱特城。
经过几年的重建与修整,它已经愈合如初了。
又是草长莺飞的三月,微风吹拂着新柳,护城河里波光潋滟,天鹅蜷着脖子清洗自己的羽毛。
妇人们穿着礼服,和自己的丈夫并肩坐在马车上,他们即将赶赴一个重要舞会,卖花的小女孩正叫住路人推销她的花。“先生,给这位小姐买一朵花吧!”
绅士脱下帽子,将手探进篮子。花儿都是刚从郊外的野地里采来的,朵朵饱满,很招人喜爱。
交易很顺利,女孩笑着望进橱窗,或许晚上回去时可以奖励自己一块蛋糕。
诗人骑着旧单车,从梧桐树下经过。车铃伴着口哨,蜿蜒穿行。
“乔恩先生!”卖花女举起手臂向他招呼。
“你好啊!爱丽丝。”
诗人将单车停下,双肘趴在龙头上与姑娘搭话。
“天气暖和起来了呢!爱丽丝应该很快又能穿小裙子了吧。”
女孩看起来很兴奋,“去年冬天,外婆已经将母亲的旧衣改成了裙子,我试过了,十分合身。”
诗人摸了摸女孩的头:“很期待呢!”
“乔恩先生今天也要去公园吗?”
“不,今天去墓地。”
“墓地吗?”女孩小心翼翼的问:“是要去看望老朋友吗?”
“算是吧。”诗人从兜里掏出几张纸币:“请给我一束洋甘菊。”
莱特城的墓地靠近海边,风很大,黄昏照着几只黑鸦在空中盘旋。
诗人将单车停在路边,寻了张树荫下的长椅坐下,眼睛懒懒的朝那边望过去。
十分钟后,一个人影从远处走来。
健硕的体格,木然的表情,瘸的腿,破的衣衫。
男人每天都来,提着一壶酒,沉默的在一座墓旁坐半晌,再原路返回。雨天也不例外。
前些日子,诗人在男人走后也偷偷去瞧过。
它静静立在园中一隅,墓碑上既没照片也没名字。
残阳只剩一线,男人喝完了酒,站起身拍去身上的土,和墓碑哑哑的说了一句:我明日再来。便要离开。
诗人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与冲动,叫住了他。
男人愣在原地,也没说话。
诗人手里捧着洋甘菊,在距他几米远的地方站定了。
“我请你喝一杯吧!”
“我不认识你。”
“我也一样。”诗人笑着走进,将那束花放在墓碑前。
男人拧着眉头,一手抓住诗人的胳膊,大吼:“你干嘛!”
“喂喂!”诗人也没挣扎,只解释说:“别那么紧张嘛!不过是一份讨好的见面礼罢了。”
“怪人!”男人沉吟半晌,才吐出两字。
“哈哈!”诗人笑了:“这个形容词很可爱嘛,或许正和我相配。”
男人的手松了。
“先生。”诗人站起身,郑重的发出邀请:“不知道我这个怪人有没有荣幸能邀先生您一起喝一杯。”
“我没有钱。”
诗人推动旧单车,和男人并肩往小镇中心走去。
“如果是担心这个,完全没必要。”诗人说:“这顿我请。”
男人喝醉后脸颊红扑扑的,嘴噘得能挂油瓶,可就是无论诗人如何追问墓碑主人的事,他都守口如瓶。
诗人无可奈何,只好放弃。
男人醉倒了,说不出自己住在哪,自己是谁,甚至解不出一加一等于几。诗人只好扛着他回到自己的住处照顾。
第二天,诗人醒来时,男人已经走了。
他觉的很气愤,下午照样在黄昏时刻守在墓园,果然等到了男人。
“你这样也太过分了吧!至少也该对你的恩人说句感谢才走啊!你这个人渣!”
虽然身高上诗人比不上男人,揪领口的时候还勉强垫了脚,但还是气势汹汹的。
男人噗的笑出声来,大掌握住诗人的肩,将他推远。
“你笑什么笑!”
气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了…真可爱。男人看着诗人想。
威廉,我好像有点懂你说的喜欢是什么意思了。
虽然这对你有些不公平。
………
我叫戴维斯,是个退伍军人。
莱特城遭遇敌军入侵时,我和好友威廉主动申请参军。
战争很残酷,敌众我寡,每天都有相熟的不相熟的人死去,莱特城昔日的和平与美丽已然不在,取而代之的是废墟焦土、秃鹰狼犬。
我此生见过的最亮的星星是从堆砌着同伴尸体的战壕向上望,寒风吹散硝烟,宁静的夜里,有人在绝望的哀嚎,有人在吟诗祷告。
我想起不久前,妈妈坐在窗前,细细捻开书页,为病重的父亲读报纸。
我想起不久前,我还和威廉偷偷造访红灯区,借着醉意去撩服务员的迷你裙子。
我想起不久前,中年谢顶的艾尔森老师站在讲台上满怀激情的唱诵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直到后来战争将一切美好的曾经尽数破碎…
“戴维斯。”
黑暗中我听见威廉轻声叫我。
“嗯。”
他的手抚过我的脸,“你哭了。”
“抱歉。”我说:“请不要说出去。否则…他们一定会嘲笑我丢了军人的脸。”
“不会的。”我感觉有一片温热的额头抵上我,威廉的声音带着热气扑面而来:“戴维斯,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们都能活下来的话,你可以答应我的求爱吗?”
我笑他,“真是蹩脚的笑话。”
“求你了。”
我沉默了,因为我知道威廉是认真的。
天刚蒙蒙亮,敌人便又卷土重来,激战中,威廉替我挡下了一粒子弹。
我将中弹的他重新拉回战壕,扯下一块破布去捂他胸口,但血很快便将它浸湿了。
“威廉振作点!医疗兵马上就要来了。”
威廉刚一开口,嘴角便涌出一股血,他的皮肤原本是极白的,现在却被染成了黑色。
“恐怕我等不到了。”他说:“真希望上帝能够保佑你,将我那多余的几十年也活下去。”
“不!威廉。”我大吼着。可那声喊叫在炮弹声中却显得那般的微不足道。
“威廉,你不要说话了。保持体力。”
“戴维斯…”威廉突然覆上我的手背:“上帝之所以让我还存着一口气,就是为了让我好好与你道别。”
“……”
“戴维斯,我可以吻你吗?”威廉将手攀上我的脖子,指腹小心翼翼的摩挲,用仅存的气力抬起上半身凑进我的脸,明明唇就在咫尺间,但他却一直没有贴上去。
无力的笑了一声便倒在地上,用飘渺的眼神望着天:“如果生在和平年代…我一定会在对你一见钟情的那个夏天就……”
就怎么样,他没能说完,唇就不动了。他永远去了,但现在的状况并不允许我伏在他的肩上痛哭,我抓起武器,冲向敌军,努力将悲愤化作利刃。
裹挟着一桢桢美好青涩回忆的子弹、刺刀打穿敌人的胸膛,割开他们的颈部大动脉…
无休无止的战争又持续了几个月,从秋天到冬天,再到来年春天,终于结束了。
腐烂的尸体堆积成山,我在尸山里翻找了三天三夜,却只得无功而返。
“或许早就化作泥了。”有人告诉我说:“人只要一死,什么东西都留不久的。”
回到家乡后,我偷偷的为他立碑,告诉威廉活着的母亲,他被一位长官相中,在军中从事文员工作。很安全。
莱特城恢复的很快,因为瘸腿行动不便,我在郊外找了一份农场看护的工作,除掉日常开销,剩余的钱都转交给威廉的母亲,并让人模仿威廉的字迹给她写信。
这样的日子,我一直活了3年。
3年里,怀着对威廉的愧疚,我天天都去墓园里,对着他的无字碑忏悔。
直到有一个小家伙,远远跟在身后偷窥了十几天后突然无厘头的叫住我,非要请我喝酒。
酒桌上特别爱卖弄自己的才学,沾沾自喜的吟诵狗屁不通的诗歌。
一开始我觉得很烦,但日子久了,却又被他深深吸引。大概是因为他的诗里有光、有爱、有和平、有不灭的传奇、有我所向往的一切。
我们的交往愈加密切,甚至久生情愫。
我们一起生活,养了一只飘亮的蝴蝶犬,旧单车上载上两人,轱辘滚动的时候,古钟敲出古老的歌,一直绕着护城河…
“怎样才能让事物退回它被时间割裂前的样子,初始的光,它的新奇……一只从未出现过的手,它托起我,它不是风的印记,它是光的重临,仍有一种温柔的力量来自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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