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市市局。
陈敬:恭喜小时啊。
沈应勉强的笑了一下。
陈敬:老白,你儿子怎么样了?
老板:抢救很成功。
老板:但还没醒。
老板:他也真是的,居然不跟我商量私自行动。
陈敬:年轻人胆子大嘛。
陈敬:不过他倒是很有做警察的料啊。
陈敬:要不要考虑让他转行?
老板:他不乐意啊。
老板:早些年我就希望他当个警察,为人民服务。
老板:就当个普通的片警就行了。
老板:结果他不乐意。
老板:非要跑去国外学法律。
老板:你说他去学法律就算了吧。
老板:回来还参与到了缉毒行动里。
老板:真是……
老板:气死我了。
陈敬:消消气消消气。
陈敬:没事就好,你也别太责怪他。
陈敬:毕竟当时的那种情况也来不及商量不是?
陈敬:没出事就是大好事。
陈敬:等他醒了你稍微教训一下意思意思就行了。
陈敬:人家可也是大功臣呢。
陈敬:你要是敢拿他怎么样啊,局长都不会放过你。
老板:哼。
陈敬:终于能放个假了。
陈敬:等收假回来,恐怕就要忙着追查鲨鱼了。
陈敬:真是一刻都不得安宁啊。
陈敬:走走走。趁放假之前。
陈敬:我们去祭拜一下雪糕。
沈应愣了愣,悄悄握紧了拳头。
雪糕,是被他杀死的。
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沈书宜没有把这一点故意透露给警方。
但他始终是不能原谅自己的。
亲手杀了自己的救命恩人,身为警察却杀了一个为了保护人民隐姓埋名把性命挂在裤腰带上的精英卧底。
没人能理解他的情绪。
他潜入沈家的第一天就遭到了酷刑,他们不让他喝水也不给他饭吃,还一直让他承受电击。那种感觉他现在都还能回想起来,身上电击留下的痕迹也一直在提醒他。
他还记得他被沈书宜派人丢进狼群,去恶狼的牙齿上找到她遗失的戒指,他那会儿根本没有力气,头晕目眩任谁踹一脚都能摔到地上。他也不记得他是怎么在狼群口中取下戒指的了,只知道他被咬掉下好几块肉,现在右手虎口上还留着齿痕,左手手肘上也有。
后来沈书宜想杀他,又一次派人将他扔进狼群,他差点就死在那里了。那次他印象最深刻,因为他一整晚都需要保持高度清醒,甚至清晰的去感觉刀割开皮肉,挖出一块又一块生肉的痛感。那是他最绝望的一次体验,等待死亡又不甘心死亡。
所以他知道,卧底有多危险。
你的名字会从档案上划掉,你的一切存在痕迹都会成为绝密文件,为了防止警局里有内鬼,知道你的存在你的名字的人不会超过三个。你会担心如果他们死了,你就再也没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了,会担心如果自己死了,也不会再有别的人知道你做过什么。
要先被世界遗忘,才能成为卧底。
因为到了另一个地方,你就是另一个人了。
可是好奇怪啊,他在沈家承受过的一切,几乎都是沈书宜带给他的。
他怎么会爱上她呢?
爱上那个赋予他一切疼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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