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宝当机立断,拉上空音球哥就往外突围,她不知道小李为何突然发癫,但这种时候,立刻跑绝没有错!
茶室内转瞬混乱起来,李某人没有滥杀无辜,见他拆下一个桌子腿,一击敲晕小二,随后对人群进行分流,强行开辟出一条自己的路。
有一人大骂:“那里来的肮脏杂种,脏了我们的眼睛!”
越来越多的骂声响彻。
“生的没我们出色,就要任命,哪有这么做的,纯纯畜生之脑!”
“你妹的,大家伙正喝茶呢,你tm来这么一出,真是有娘生没娘教!”
“不认命的杂种,就该像条狗一样被活活踩死!”
男孩内心,怒火燃烧更盛!他不再在人群中通过木桌腿横扫出一片通路,而是回身,拿起了割腕,杀回了人群——
匹夫之勇,血溅五步!
人们一下子无比惊慌起来,开始乱作一团,有人负隅顽抗,却被一刀斩杀,小李身上淤青却也是越来越多,越来越密。
但杀人的快感麻痹了他的痛觉神经,他只觉得痛快。
“球哥,进去把小李拉出来!”琳宝回头看向茶室内时,发觉不对——
这小李怎么还不出来,仔细一看,便瞧见了里面鲜血肆意的场景。
只能说不愧是枪手的视力。光头一看,是琳宝的命令,屁颠屁颠的冲向茶馆,挤开混乱的人群,突然一刀袭出,洞穿了球哥面前两名茶客的身躯。
“哎哎哎,别杀了!跟我走!”小李听到球哥的声音,意志逐渐恢复,眼前一片恍惚,恍惚间,是自己沾满甜腥血液的双手。
“走!”男孩搭上光头的手,从人群中撤离。
“小犊子,杀了人就要偿命!”身后,传来了浓厚低沉的声音,两人转头一看,是一位中年人,男人一下巴的络腮胡,但长得又是极为出众。
他左手持握一把金质长刀,暴风般跃出,身躯附上一层璨金护甲,全身爆发出一声虎哮!超凡者!超凡超凡,超越凡俗。
总有些人能获得神明恩赐,获得超越凡人的力量,但这类人,要么运气出众,要么努力出众,要么经历出众,是十分罕见的。
白虎的身躯在络腮胡身后浮现,男人全身肌肉虬结,杀机毕露,锋芒大盛。
他跃出,如虎般扑来!球哥放下小李,将忏悔横斜于胸前,挡住了那人的虎扑,巨大的力量在光头掌心荡漾开,手腕转瞬渗出血液。
与此同时,小李纵深跳于其后,一刀高高斩下——
但他失算了,他没想到对方的皮肤会如此坚不可摧——
割腕刀触碰刀络腮胡的一瞬间,刀刃剧烈震颤起来,而后小李便被反作用力抛飞而出。
他落地后看去,那男人没有一处伤口。
男孩有些错愕,紧接着的,是手足无措。
球哥再也抵挡不住,被对方一拳打入隔壁的餐馆里,而后,白虎附体之人眸光涌动,望向小李,露出了轻蔑的笑容:“啧,就这?连给我舔脚都不配!”
突然,一辆马车从几人身边疾驶而过,琳宝驾着马,女孩将缰绳一扬,马骤然减速,蹄子与地面摩擦间扬起沙尘。
被揍得鼻青脸肿的球哥此刻正坐于马车上,球哥身边,则是空音。
空音从车厢里伸出了手,没有犹豫,小李一把拉住了女孩洁白的手腕,而后脚一蹬地,跃上了车。
这辆车是琳宝方才去抢夺的,抢夺不难,只要一枪射死驾车的人就行。
残忍自然是有些残忍,但他们这批从都市中出来的人深知,不是杀人,就是被杀。
络腮胡想要追上马车,但他的两条腿终归不敌马的四条腿,只能由勃然大怒转变成无能狂怒。
小李有些劫后余生的庆幸,他长抒了一口气,佩服的说:“琳宝,这没想到你还会骑马……你在都市里练过?”
女孩回头,看了看李某人,淡淡表示:“没什么难的,只用一把扯住缰绳,马就会停,用马鞭抽打一下,马匹就会走……感觉上,邀月庄里的马很奇怪,骑它们有些出乎意料的简单。”
“或许是马匹的种类不同吧。”小李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几人此刻位处洛城的东南区,这里也是有名的富人区。
直到傍晚,他们才下马,几人花了一天的功夫,从东南骑马骑到了西北部,这里是贫民区,人们不算富裕,但也不怎么贫穷,因此基础设施完备,也没有容貌歧视。
黄昏的余晖逐渐引入地平线,被大地的黑暗所吞没,火烧云也缓缓淡化,像是燃尽的火团。
或许在这座城池的富人区以及皇宫里,那些容貌普通的人,即使再怎么明亮,也逃不过燃尽的宿命吧。
这不是说他们几个有多么明亮,这几个人打心底里就不打算发光发热,假使有一日,他们有了足够的热能,也会留给自己,留着保命,留着享清福。
他们来到了一家客栈,客栈名叫“福来”,是个极其喜庆的名字。
几人走入,大门发出了吱吱呀呀的声响,老板是个年过半百头发花白的老头子,他向众人点头哈腰,道:“几位客官,是来办理入住的吗?”
他们注意到,老头的容貌有些丑陋,跟这座以美闻名的城池有些格格不入。
但对方身上,却有着一种莫大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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