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嫔(1816年12月20日—1897年9月24日),满洲正白旗包衣出身,尚佳氏,清宣宗妃嫔之一,无所出。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十一月二日生。道光十年(1830)选秀入宫,初封玲常在,道光二十年(1840)降尚答应。后经咸丰、同治等人尊封到豫嫔。光绪二十三年八月二十八日(1897年),尚佳氏卒,享年八十二岁。
豫嫔(1816年-1897年),尚佳氏[注 1],正白旗包衣人。闲散人英启之姐[1],清朝道光帝之嫔。
生平编辑 播报
嘉庆二十一年(1816丙子年)十一月初二日卯时出生。尚志杰家的谱牒显示,豫嫔为内务府总管尚志杰之玄孙女,豫嫔的继曾祖母是乌雅氏。乌雅氏为孝恭仁皇后的亲侄孙女。不过,豫嫔的祖父和父亲并非任官之人。
道光十年(1830年)经内务府选秀而入宫,初为玲常在,居延禧宫。
道光十九年已亥七月初四日(1839.8.12)道光帝专门颁发谕旨,命内务府大臣派人详细查验各宫未满年限就交出的官女子,来针对后妃虐待宫女的现象。同年十月二十二日(1839.11.27),延禧宫玲常在位下交出一名因病出宫的官女子大妞,经查证该女子咽喉疼痛属实,并有瘿袋之症,此前二十几日前又因污坏活计受责四十大板。
十二月十三日(1840.1.17),玲常在使女大妞因偷拿白丝线一绺而被责打四十板,右腿和左腿伤破。同月初十日,大妞又偷拿青丝线一绺,面上左右腮复受板责八下,大妞亦因而被赶出宫[2]。
道光二十年(1840年)五月某日,另一侍女大妞误将玲常在所养之小猫踏毙,她的脸因而被人打了数下。及后,大妞又因摘食院内树上杏儿、餧猫时误将小猫踏伤而被责过数板。同年五月二十八日,因误将洗手瓷盆踢有伤璺,两手受责二十板,均是玲常在自行责打的[3]。可见尚佳氏责打宫女的残酷,虽宫女有错在先,但尚佳氏此举亦不近人情。
清廷规定,各宫责法由首领太监执行,一是为了尊品的一种表现,二是有第三者介入可以避免刻意凌辱。尚佳氏此举有悖于宫规,又处于清查期间,有迎风而上之嫌,故而引起道光帝的反感。为严格宫规,道光二十年庚子六月初二日(1840.6.30),尚佳氏因自行责打宫女而被道光帝降为尚答应。降位同日又交出一名因笨出宫的女子二妞,该女子上年进宫因学做活计粗笨,令太监责打四十大板,本年五月间又因做活计迟误,两个手掌各责打五板,胳膊责打数下。经查验,该宫女右胳膊和左手掌隐约有青肿的症状,属于板责,并不是很严重”
道光三十年(1850年)正月,咸丰帝晋称为皇考尚常在。宣宗的妃嫔均从东六宫、西六宫迁出,搬至“寿三宫”和“寿三所”居住。彤嫔舒穆禄氏与她所出的八公主居住在寿中宫,尚常在亦住寿中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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