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皇长子讲官黄辉从内侍处探得宫中情况,言皇后多疾,左右之人多认为待得王皇后崩逝,郑皇贵妃将正位中宫,遂将此事告知工科都给事中王德完。十月王德完上疏明神宗,应当眷礼中宫,疏入,帝震怒,并将其下诏狱拷讯。 [38] 十月三十日明神宗传谕内阁,称皇后乃圣母所选之原配,一直优容以待,只是近几年来为人逐渐变得悍戾不慈,不得以时常教训于她,以全妇道。 [39]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春,皇长子朱常洛移居迎禧宫,十月被立为皇太子,然而并未消除群臣的疑心。 [33]
由于明神宗过于偏爱郑贵妃及其所出的皇三子朱常洵,在国本已立之后,外廷对郑贵妃及其子朱常洵的疑心依然不减。发生于万历二十六年的妖书案, [40] 万历四十一年,王曰乾诬告郑贵妃为立己子,施行厌胜之术,诅咒李太后,明神宗和太子朱常洛 [41] 万历四十三年的梃击案,郑贵妃都被或多或少的牵涉其中。 [42] 对于郑贵妃在这一系列政治事件中所充当的角色,清朝的史官在编写《明史》的时候认为,郑皇贵妃“亦非有阴鸷之谋、干政夺嫡之事,徒以恃宠溺爱,遂滋谤讪",不过是因为明神宗对其过于溺爱,无端招致诽谤上身。 [43]
遗言立后:
从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夏天一直到病逝,明神宗的身体始终不好,且病痛不断。 [44]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四月,王皇后病逝,在明神宗拖延皇后葬礼,逾三月都未为其上尊谥、写神牌神主的情况下, [45] 明神宗病危时依然对太子留下遗言:“尔母皇贵妃郑氏,侍朕有年,勤劳茂著,进封皇后。” [46] 神宗不仅在遗言中称郑皇贵妃为太子朱常洛的母亲,并一反礼制,在皇后去世不到四个月的时候,再次册立皇后,为了给郑皇贵妃在自己驾崩后名分和物质待遇上最大的保障。
《明宫词》通过年老宫人的描述,记载了明神宗临终前犹顾视郑皇贵妃的情形,“时上(明神宗)年高,王皇后稀进见。当大渐时,犹顾视贵妃,谆谆以河南(福王)为念。” [47]
明光宗继位后仍命礼部继续立后事宜,但受到内阁的强烈反对。礼部左侍郎孙如游上疏反对遵封郑皇贵妃为后,言其详细考察累朝典故,并无此先例,且以原配为后,乃皇后敌体至尊,以妃为后者,皆是因为其子为帝的缘故,历朝以来皆无以私爱而立后之礼的记载。并向明光宗言明,遵从先帝遗命非孝,尊礼实为大孝。疏入,未报。 [48]
八月十九日,郑皇贵妃之侄,左军都督府带俸都督佥事郑养性上疏明光宗,请求收回皇贵妃封后成命,久之乃允。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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