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如此,这两枚火药的威力、杀伤力还是非常惊人。
这个会议厅就有四分之三被这场爆炸波及了,连屋顶基本都被掀飞,两面墙壁被炸倒,可见炸弹威力之大。
在两枚火药附近的八十多人当场被炸死,三十几人受重伤致残,剩下的一百多人受伤较轻。这场爆炸伤亡总数为多达三百人,占这个小县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于皮肉轻伤的人,也不计其数。
只有靠近入口的一二百群众,由于距离爆炸较远,没有受伤或者只是皮肉擦伤,没有大碍。
出了这种大事,各路人马立即赶到现场,救助伤者,清理现场,追捕凶手。
现场的刑侦专家分析,这几枚火药都是预先埋藏在会议厅地下的,一共挖了三个坑。
在那个没有爆炸的炸弹坑中,刑侦专家发现了重达80公斤炸药,还有20多枚VV。
炸药和VV上,还浇了煤油或者汽油,说明犯罪分子对这方面的知识颇为了解。
爆炸的两枚火药,形成的炸坑都有三米多深度,直径就有7米。
如果那枚未爆炸的火药也炸响了,死伤人数估计要超过五百人。
其实这三枚火药不是分别点燃,而是埋藏的时候就串联起来的。点燃第一枚后,导火索会依次点燃第二枚和第三枚,爆炸间隔只有三四秒。
甚至是相关的专家分析了这三枚火药和串联方式,感到非常头疼。
犯罪分子在对这三枚火药的掩埋、串联、部署、引爆这些都相当专业,甚至挖坑都颇有水平,显然是对爆炸非常了解的人所为。
如果在关内,一个生产大队里精通爆炸的人肯定只有区区几人,不难排查。
可惜,东北的这个小县城是煤城,这里有大量的煤矿,也是支柱产业。生产大队有大量青壮年男人,在煤矿里面工作,或者挖煤或者放炮。
在上世纪70年代末,在煤矿的管理方面非常松懈,火药等一些危险物品甚至可以私下买卖,连普通群众都能搞到一些火药,这并不是难事。
经过技术分析,这次爆炸所用的炸药和危险物品都生产于东北某大厂。
可是经过调查警方得知,这种炸药和危险物品遍布东北各大煤矿,每年都有惊人的销售数量,看来从这条线索是无法追查的。
另外,这种串联引爆的方式,也是煤矿用的正常放炮。很多村民都这么放炮,看过这么放炮的人更多,也难以追查。
这个时候,就有民警提出:会不会是什么人带着火药,做自杀性攻击,同归于尽呢?
在现场的痕迹就否定了这个观点。
专家反复研究,确认三枚火药都被提前埋入地下,在当天被引爆。这是很标准的预谋杀人,而不是自爆杀人。
如果犯罪分子选择自爆的话,直接背着火药冲进去就是了,没必要挖什么坑。
就有人提出另一个观点——那么,会不会是什么人将走私的火药,暂时藏在会议厅里准备变卖,结果意外爆炸呢?
也不是。根本就没听说谁会将危险物品和火药绑在一起,还浇上煤油、汽油后存放的,这就是一起恶意爆炸杀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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