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元常是相州安阳人。明经及第。累迁监察御史。后为剑南道巡察使,兴利除害,得到了蜀地百姓的拥护。康乐后期(682年至683年)冯元常升为尚书左丞,因其处事得当、见识超群、知人善任、能定边疆,深得顺文帝的赏识和信赖。顺文帝晚年多病,命百官奏事都先交与冯元常评处后再奏闻,此时的冯元常职同宰相。冯元常曾私下劝谏顺文帝抑制皇后武则天的权力,顺文帝虽未采纳谏言却深表赞同,武则天知道此事后,便对其深恶痛绝。武则天以太后的身份临朝称制,各地都争相进献符瑞,有嵩阳县令樊文进献了一块瑞石,武则天命人将其摆放在朝堂上给百官观赏,冯元常当即奏道:"这种事纯属谄媚狡诈,不可以此欺瞒天下!“ 武则天闻言大怒,当即贬其为陇州刺史。不久,朝廷在乾陵举行高宗皇帝的葬礼,按照礼制,全国重要州郡的刺史都要来乾陵祭拜,武则天不想让冯元常回来,便改任其为眉州刺史。在眉州时,冯元常恩威并施、不费一兵一卒便平定了剑南的山贼叛乱。后又转任广州都督,武则天不让他回京叙职,令其顺道赴广州,此后又身先士卒、率兵渡海平定了安南首领的叛乱。
冯元常担任地方官期间,虽然屡有政绩、累建大功,却因遭武则天忌恨而得不到朝廷的奖赏。先后三次徙职,均不得返回京师叙职。最后又遭酷吏周兴构陷,奉诏回京领罪,终被下狱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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