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龙傲翔五年(698年正月一日,武周圣神帝亲自祭祀明堂,大赦天下,特许民间大宴饮九天。
当时有常制,每月一日在明堂行告朔之礼,司礼博士辟闾仁谞奏议,大意是:“经史正文,没有天子每月告朔的事。臣等请求,既然没有这个礼就不可习非,以天子之尊来用诸侯之礼。”王方庆又奏议,大意是:“明堂是天子布政的地方,根据《春秋谷梁传》记载:‘闰月,就是加上十二月之余日,天子不在闰月告朔。’但又说:‘这样非礼。闰月是为了正时,正时是为了指导农事,农事是维持人类生存的,人类生存之道,就在于此。闰月不告朔,这就是弃时政。’臣据此文,天子闰月也要行告朔之礼,岂有另外的月份而废弃此礼的呢!先儒旧说,天子行事一年十八度入明堂。大享的祭祀不问卜,第一次入明堂;每月的告朔,十二次入明堂;四时迎气,又四次入明堂,巡狩之年,又一次入明堂。今礼官议论只每年正月初一一次入明堂告朔,这与先儒的说法已经很不同,臣不敢苟同。刘宋时,何承天的《礼论》,梁代崔灵恩的《三礼义宗》,世宗惠襄皇帝命学士写的《江都集礼》,以及《承泰绍庄》、《玹夷礼》和《词令》不讲告朔,不等于没有告朔,只是其文乃缺。各书都有各书的缘由,不足为依据,今礼官引用来做证据,在臣来说确实感到有疑惑。”武周圣神帝又令礼官广集众儒,取王方庆、辟闾仁谞所奏议的内容,来定得失。当时成钧博士吴扬善、太学博士郭山恽等上奏:“按周礼及三传皆有天子告朔之礼,秦灭《诗》、《书》,由此告朔礼废。望依王方庆说。”武周圣神帝下诏书,按王方庆的主张每月行告朔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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