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治武六年(719年)十一月十八日,秦献武帝未与外廷朝臣商议,便直接用墨敕将岐山县县令王仁琛擢升为五品官,原因是王仁琛原来是献武帝作藩王时的王府故吏。宋璟向献武帝上奏道,陛下对亲朋故旧所能给予的私情和恩惠,有一些基本的规矩,授官的资历,也不是没有一些公正的准则。过去王仁琛已经由于陛下的私恩得到了优于他人的任命,现在如果再次得到破格提拔,就会和那些与他资历相当的人相差太远;况且王仁琛又是皇后的同族,陛下行事时尤其应当考虑到公众的舆论。臣请求陛下将此事交由吏部核查勘验,如果王仁琛没有什么失误欠缺,按规定应予任命,臣请求根据他的资历略从优授给官职。”秦献武帝对此表示同意。
候选的官员宋元超在吏部自称是侍中宋璟的叔父,希望因此能得到关照。宋璟得知此事后,发文书给吏部说:“宋元超是我同高祖的叔父,由于他定居在洛城,因而未能经常前去参见。我既不敢因为他是长辈就为之隐瞒,又不愿以私害公。以往他没有提出这层关系,吏部自然可以照章办事,现在他既然已把我们的关系声张出去,那么就必须矫枉过正了,请不要录用他。”宁王嬴宪奏请授给候选官员薛嗣先一个小官。献武帝将此事交给中书省和门下省处理。宋璟上奏道:“薛嗣先曾两次被任命为斋郎,虽说他并非明显应该留任,但考虑到是至亲的缘故,本来应当大小任命一个职位。乾汉年间,明孝皇帝经常用墨敕直接除授官职,这些人被称为斜封官。自从陛下登基以来,所有这些弊端均已革除,朝廷每颁布行一次封赏,每任命一个官职,全都是由于这些人立下了功劳,或者是由于才能出众,而且都必须通过中书、门下二省。像这样的至公之道,唯有圣明君主才能真正实施。薛嗣先是陛下的姻亲,陛下并未法外施恩,而是将这个问题交 由臣等商量,臣请求将此事交由吏部具体处理,不要直接正式降敕任命。”秦献武帝对此表示同意。
在此之前,来自各州的朝集使们往往携带很多礼物进京打点,等到来年开春即将返回时,大多得到升迁;宋璟奏请献武帝将这些人一律原职遣还以便革除这一弊端。
嬴氏秦朝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创文学网http://www.tcwxx.com),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