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至处死了藏匿一千多名脱离户籍逃亡者的虞亮(会稽虞氏),连会稽内史司马休之也遭免官。刘裕又禁止门阀豪强私占山泽的行为,还削夺世族以及皇室的私产,以此来资济人民。刁氏一族向来富有,奴客亦多,刘裕在诛灭刁氏时,亦分发其资产,让人们按己力取用,赈济当时处于饥荒及战乱中的人民。义熙九年(413年),刘裕将临沂、湖熟原属晋皇后所有,用来资助其化妆品开销的田地分配给穷人。 [79]
义熙土断是刘裕最有影响的政策,它打击了东晋豪强士族势力,缓和了阶级矛盾,减轻了百姓负担,改善了社会政治状况,重建了中央政府的权威。
整顿吏治
刘裕为整顿吏治,罢免或处死了许多士族或皇族出身的官吏。他的亲信、功臣中有“骄纵贪侈,不恤政事”的,他也严厉惩罚,甚至处死。
先前,各州郡送来的秀才、孝廉,多是滥竽充数之辈。刘裕于义熙八年(412年)上表,请求遵循旧制,并主张用考试的办法加以甄别。 [80]
重用寒族
东晋时期,中央和州、郡的大权一直掌握在王、谢、庾、桓等世族手中,选拔官吏,主要依据门第,选出了许多无才无识之人任官。刘裕以寒门庶族身份,依靠军功,奠定了南朝“寒人掌机要”的政治格局 [1] [81] 。他掌权后,要求按照九品中正制初置时的精神选拔人才。他重用出身“寒微”的人,如刘穆之、檀道济、王镇恶、赵伦之等。
改制集权
刘裕称帝后,致力于削弱强藩,他限制了荆州州府置将和官吏数额,前者不可多于二千人,后者亦不可多于一万人;另其他州府置将及官吏数亦不分别不得多于五百人及五千人 [76] 。这是由于东晋末年,置官滥乱,给人民带来沉重负担,刘裕及时对此进行了制止。
为防止权臣拥兵,他特别下诏命不得再别置军府,宰相领扬州刺史的话可置一千兵。而凡大臣外任要职要需军队防卫,或要出兵讨伐,一律配以朝廷军队,事情完结后军队都需交回朝廷。为防外戚乱政,刘裕临终前诏令:幼主即位,委政于宰相,不需太后临朝。 [82]
改革刑律
在法制上,刘裕对东晋以来苛刻的刑法也进行了改革,永初三年(422年)正月,下诏“刑罚无轻重,悉皆原降”。 [83]
经济
轻徭薄赋
刘裕十分关心百姓生活,曾多次下令减免税役,免去部分苛捐杂税,“蠲租布二年”。在平定刘毅时,他也曾下令减免税役。对于那些原来因战争需要被征发的奴隶也一律放还。这些举措都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83] 到他即位后,更遣使巡行四方,举善旌贤,访问民间疾苦。 [84]
同时,刘裕整顿赋役制度,刘裕下令严禁地方官吏滥征租税、徭役,规定租税、徭役,都以现存户口为准。凡是州、郡、县的官吏利用官府之名,占据屯田、园地的,一律废除。凡宫府需要的物资,“与民和市”,照价给钱,不得征调。还减轻杂税、徭役等。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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