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以来,兵户和奴婢沦为一种为人所不耻的贱户。孝武帝于大明二年(458年),下诏军户免除军籍成为平民。 [89] 大明三年(459年),又下诏,对正在服无期徒刑、官吏奴婢中的老弱病残者全都恢复自由 。 [90] 孝武帝同时免军户立郡县,如令雍州“免军户为永兴、安宁二县,立建昌郡” [91] ,使其正式纳入国家的编户齐民。
此外,孝武帝还设立了台传机构,加强中央财政,开南朝台传机构和台传御史监察地方财政之先河。 [92]
刑律上,孝武帝十分关心刑律审讯和整顿,多次亲自听讼,亲自督察案件审理,是南北朝为数不多的热衷于刑律整顿和法制改革的帝王。如规定对凡是判处死刑的案件,郡太守必须亲自参加审讯,同时规定“若两千石不能决,乃度廷尉。神州统外,移之刺史,刺史有疑,亦归台狱。必令死者不怨,生者无恨” [93] 。又于大明七年四月诏令“自非临军战陈,一不得专杀。其罪甚重辟者,皆如旧先上须报,有司严加昕察。犯者以杀人罪论。” [94] 这两条诏令的颁布在当时是有十分重要的进步意义的,因为它首次以皇帝的诏令,正式确立了最早的死刑复核制度。
在禁卫武官制度上,孝武帝“初置殿门及上閤屯兵”,创立直阁将军制度。又复置了魏晋以来不设的卫尉武官制度,同时还复置了五官中郎将、左右中郎将、武卫将军、武骑常侍 [95] ,大大强化中央禁卫军权,被南朝各代所延续。
在军制上,孝武帝始以制局监掌控军权。 [96] 这从制度上,正式开启南朝寒门武人秉承皇帝旨令,掌控禁卫军权,专典兵力之先河,进一步加强了皇权对军队的直接控制。
佛教政策方面,他一方面支持和弘扬佛教,礼敬高僧;另一方面又整肃沙门,改革僧官制度,利用僧官管理僧众,实现了朝廷对佛教徒的控制,以防范僧尼干预军政事务,沙汰无品行的僧尼,整顿佛教不正之风。 [65]
礼乐制度方面,孝武帝即位初,便下诏建造孔庙,用诸侯之礼祭祀。同时“立明堂,造五辂”,派使臣前往山岳祭祀。 [68] 在乐制上,孝武帝制定了新的与汉、曹魏、西晋时的不同宗庙的乐制,即把宗庙和郊祀混为一同的宗庙乐制。其后宗庙的乐制在郊祀和明堂也被使用,这些仪礼具有以前所没有的紧密关系。 [97]
青冀并镇
孝建三年(456年),孝武帝因为历城(今济南)是军事要地,打算将青州州治由原先的东阳城移并到第一线的历城与冀州并镇以巩固边防。当时,朝中不少大臣都持反对意见,认为州治所在不宜移到第一线。这时,长期镇守青州的宁朔将军,青、冀二州刺史垣护之站出来说道:“青州北面有黄河、济河,又有很多池沼,不是北魏所要进攻的地方。每次北魏来掳掠,一定要通过历城,将青冀二州的州治所在合并镇守在历城,这是治理边境的谋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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