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微风吹过,带起元九卿额前的碎发,露出光洁的额头。
丹凤眼轻轻眯着,鼻梁高挑,嘴角下拉。
此刻这张帅气的脸上写满烦躁。
“靠!这到底是怎么搞的!老天你是在玩你大爷我吗?!”
元九卿中气十足的对天大叫,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他现在身处在一本小说里,名叫《武林中人》。
而且他好死不死穿成了最大的反派,就是前期一直捣蛋,大结局很惨的领了盒饭的那种。
元九卿在穿越之前也是这个名儿,他本来是一名尽职尽责的影帝。
那天他看上了一个本子,但是是耽改剧,所以他经纪人让他把原小说多看几遍。
就在他三刷的时候看到了精彩的地方,下意识的喝了口水,却忘了盖瓶盖。
然后他那天杀的作死的猫儿一跃而起,成功将水打翻,将电脑弄的死机。
而他那电脑也因为劳累过度成功退休,退休前还顺便漏了个电,以示这几年被元九卿天天奴役的不满。
元九卿就这样穿越到了《武林中人》里。
还成了大反派唐慕瑾手下的一个小炮灰。
唉。
难过中,元九卿看了看天空,痛苦的无法自拔。
这时天上飘过几个大字:若想回去,扑倒唐慕瑾,而后杀之。
元九卿震惊了,这是什么操作!
他一把抓过路人,指着天空问道:“你有没有看到天上有字?”
一脸懵逼的路人:“啥玩意儿?”
元九卿道:“字!天上的!”
路人看了看天空,只见晴空万里,天上连朵云都没有。
于是路人说:“没得啊!哪来的字?你这人该不会是脑袋不行吧。前面有江湖大夫,看看去吧。”
说完就走了,口中还念叨着:“年纪轻轻就疯了,可怜啊可怜。”
被怀疑了脑袋有问题的元九卿看了看天空,这时候天上的字已经变成了:别人看不见的,这是你的金手指哟~
元九卿:“………”
这算哪门子的金手指,这不就是玩人吗,啥玩意儿啊。
元九卿哼哼唧唧了半天,最后泄气了,认命似的回忆原著剧情。
唐慕瑾是个断袖,喜欢自己的师兄林慕琢,经过一番努力将林慕琢掰弯,然后与他性福的生活在一起。
至于怎么掰弯的,嘿嘿嘿,少儿不宜,少儿不宜!
而元九卿呢在剧中就是个大反派,一直对林慕琢穷追不舍,爱得深沉。
为啥都喜欢林慕琢?
元九卿也不知道。
反正原著中元九卿的下场凄惨可怜,断手断脚,还被割了舌头,孤苦无依。
唐慕瑾他们还不让元九卿死,唉。
不过元九卿也该,他强过林慕琢………
和当初唐慕瑾一样,但是那时候林慕琢已经喜欢上唐慕瑾了。所以他成功的被一路追杀。
江南自古就与绵绵细雨相联系,天齐才子各个都有一个江南梦。希望在水乡遇见自己的天命之人。
“胡公子,前面就是江南最有名的烟雨客栈了,我们要不就在这儿落脚吧。”
一小厮模样的少年骑着马回头询问一骑着高头大马的锦的少年郎。
那少年郎身着锦衣华服,开怀一笑道:“行,那就去烟雨客栈。”
烟雨客栈。
老板娘风情万种的在招揽客人,一看到胡瑾孟歌两人立马就迎上前去。
“二位公子哥是打尖儿还是住店儿呢?”
老板娘用着一口江南腔调,他们听着也是十分新鲜。
胡瑾轻飘飘的接受了老板娘的媚眼,一把拿下老板娘的折扇,用折扇反挑起她的下巴。
“有如此美人,当然是住店了。”
老板娘轻轻地转了个身,道:“美人我可担当不起。二位公子哥儿尊姓大名呀?要几间客房啊?我可要提前说一声,本店可是小本买卖,概不赊账。”
“胡瑾,孟歌,天字一号房两间。住三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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