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玛丽苏小说里总裁的替身夫人吗?
我就是。
不,也不能说是夫人,我们还没结婚,那就叫替身女朋友吧。
在我发现这件事之前,我曾经是人人艳羡的对象。
名牌大学毕业,知名企业就业,当然,最主要被人羡慕的,还是我那个帅气多金的总裁男朋友。
就像玛丽苏小说里的那样,总裁对我一见钟情,毫不掩饰对我的兴趣,铺天盖地的玫瑰花,名贵礼物,深情告白。
我很快就沦陷了,帅气多金还死心塌地的男朋友,谁不喜欢?
反正我是很喜欢。
有很多人告诉我,可能他对我就是一时兴起,玩玩就算了,或者有别的什么目的。
这些人里有嫉妒的,也有真正为我好的。
但是他用自己的行动啪啪打了那些人的脸。
三年如一日的呵护,疼爱,记得我们每个纪念日,无论什么时候都对我好言好语,也没有因为工作冷落过我。
就连我们的第一次,也是争取过我的意见才进行的。
一切看起来都很完美,很和谐。
如果我没有心血来潮看他手机的话。
我是个心胸宽广的女朋友,纵然那么多人告诉我,让我看好自己的男朋友,他太优秀,免不了招蜂引蝶,但我从没把她们的话放在心上。
因为他真的不像一个招蜂引蝶的人,除了我,他不会近距离接触任何女人,连他的朋友都问我是用了什么法子让他对我如此死心塌地。
我说,可能是他足够爱我吧。
所以他告诉我,他要去参加大学的同学聚会,可能会回来的晚一些,我也并没有什么意见,还让他玩的开心点。
当然我也并没有细想为什么他一个讨厌应酬,又和大学同学几乎没有来往的人,还要去参加毫无意义的同学聚会。
那天我们解锁了很多第一次,他第一次超过晚上十二点回家,第一次喝醉,我第一次翻他手机,第一次失眠。
他是个很合格的男朋友,就算去应酬,回来的时间也不会超过十二点,也不会喝醉,顶多也就是喝到微醺。
我还曾经怀疑过,是不是他的酒量太好,所以根本不会醉。
现在看来是我想多了,没有人是喝不醉的,可能只是喝的不够多,或者说,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喝多。
以前他每次应酬完,喝的微醺,都喜欢带着满身的酒气扎进我的怀里,对我说那些撩人的情话。
我还是很受用的,甚至还想过,如果他喝醉了会怎么样。
现在我见识到了,他还是那么撩人,还是那么会说情话,只不过嘴里喊的,不是我的名字。
恋爱三年,我从没听过这个名字,在他嘴里也好,在别人嘴里也好。
他把这个名字保护的很好,如果不是因为喝醉,想必根本不可能失言。
柔柔,是个很好听的名字。
那天晚上,我把醉醺醺的他扶到床上,就听到他说了一句。
“我爱你。”
我忍不住笑了,都三年了,还是这么肉麻。
正想开口回他一句,他嘴里就蹦出了那个名字。
“柔柔。”
“我爱你,柔柔。”
我很确定,那不是醉酒的随意嘟囔,因为那晚他叫了无数次这个名字。
“柔柔,我很想你。”
“柔柔,我真的很爱你。”
“柔柔……柔柔……柔柔……”
就算我是个傻子,我也能搞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同学聚会,是为了一个人,喝醉,也是为了一个人。
那个人不是我。
鬼使神差的,我拿起了他的手机。
要不说他是一个合格的男朋友,他的手机从不设置密码,可以让我随时查看。
当然我也是一个合格的女朋友,这是我三年来第一次打开他的手机。
那天晚上,我看了几千条聊天记录,当然,只是单向的。
是他发给柔柔的几千条消息,另一边并没有回复过。
从五年前开始。
他每天都会给柔柔发几条消息,讲自己今天发生了什么事,讲最近天气怎么样,讲自己有多想她。
从未间断。
“柔柔,我见到了一个女孩,她很像你。”
我入职的第一天。
“柔柔,我要追她。”
他开始追我的那天。
“柔柔,你会吃醋吗?”
我们在一起的那天。
“柔柔,我搬了新家,有宽阔明亮的阳台,超大的体感电视,还有一张水床,都是你喜欢的。”
我们同居的那天。
“柔柔,她穿红裙子的样子真的跟你太像了。”
在一起的第六个月,他给我买了满满一柜子的红色裙子。
“柔柔,今天我们吵架了,她生气的样子和你一模一样,你们都喜欢说你不爱我了。”
我们第一次吵架,两个人气鼓鼓的谁都不理谁,直到我说出那句“你不爱我了”,他才来哄我。
“柔柔……”
“柔柔……”
“柔柔……”
只用轻轻的按一下字母r,键盘就会自动跳出柔柔这两个字。
谁知道他到底按了多少次呢,只有他自己知道。
难怪他总喜欢把聊天记录备份一遍又一遍,我还以为是有重要的文件怕丢。
难怪他喜欢让我穿红裙子,难怪他总喜欢让我化不适合我的妆容,难怪他总是让我把头发披下来,难怪他看我的时候总是满眼星辰。
这些都是柔柔的,我只不过是鸠占鹊巢而已。
我没有哭,一滴眼泪也没掉。
我只是丢了所有的红裙子,剪短了头发,把一切和柔柔相像的东西都从我的身边割离开。
除了我的那张脸。
我找到了柔柔的和他的合照,他小心翼翼的藏在了相册的最下方。
照片上的柔柔穿着鲜艳的红裙子,化着可爱的妆容,披着头发,开心的对着镜头比耶。
而他,在她的身旁,侧头满眼温柔的看着她。
那种我再熟悉不过的眼神。
不得不说,他的运气真的好,照片上的柔柔,真的和我太像了。
如果不是我知道我妈确实只生了我一个女儿,或许我真的会怀疑一下她是不是我的孪生姐妹。
第二天的早晨,我煮好了醒酒汤,等他醒来。
一切好像都和从前一样,也好像都不一样了。
我没有问他昨天晚上为什么会喝醉,也没有质问他柔柔是谁。
但是他质问了我,问我为什么要把头发剪掉。
我摸着参差不齐的头发,说我想试试短发的感觉。
很丑,我知道,因为那是我昨天晚上自己在卫生间用生锈的剪刀一缕一缕剪掉的。
我留了七年的长发。
他没再说什么,但是我看的出来,他生气了。
虽然他生气,但是他并没有和我吵架,只是自己静静的压着那份怒气。
但他终归也没压住。
他发现衣柜里的红裙子全消失了。
和早晨一样,他问我裙子去哪了。
“丢了。”
他砸了家里很多东西,甚至扬起了手,但是看到我脸的那一瞬间,又放下了。
这张脸可真是好用。
然后他又平息下来,温柔的哄我,说裙子丢了没关系,他可以带我再买,头发剪了也没关系,可以带我去接发,或者再留起来。
我拒绝了。
我明确的告诉他,不会了,我不会再留长发,不会再穿红裙子。
他气急败坏的吼出了他一直想说的那句话。
“你知不知道!你这个样子!一点都不像……”
他反应了过来,没在说下去,但是即使他不说,我也知道后半句是什么。
我这个样子,一点都不像柔柔了。
后来,他摔门而去,一星期没有回家。
我照常上班,照常下班,照常回家,照常做饭,照常睡觉。
好像除了身边少了个人以外,也并没有什么差别。
一星期后,他回来了,他向我道歉,并不怎么诚心,我甚至还能看到他眼睛里压抑的怒火。
我知道他会回来的,因为我有这张脸。
我什么都没说,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相处。
只不过现在的我,开始避开一切和柔柔相像的地方。
柔柔喜欢红裙子,我偏要穿黑裤子,柔柔长发,我偏要短发,柔柔喜欢可爱的妆容,我偏要化夸张的欧美妆。
我不质问他,不是我懦弱,我只是想给彼此一个机会。
如果他能接受这样的我,而不是以前那样,把我当柔柔的复制品,我就当一切没有发生过,继续和他好好的在一起。
一开始他确实很生气,也有些抗拒我。
但是时间长了,他好像也慢慢接受了。
他开始带我去裤子专卖区,陪我定期去修剪头发,看我的眼神也不像之前那样深情。
但是我是很开心的,因为他终于不是透过我去看另一个人了。
从前那些深情的眼神,本来就不是属于我的。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他给柔柔发消息的频率,开始减少了。
我还是偶尔会偷看他的手机,依旧没有密码。
他给柔柔发消息的频率从一天好几次,到一天一次,再到一周一次,再到一月一次,再到现在,他已经三个月没有给柔柔发消息了,翻记录的时候我往下划了很久才找到那个熟悉的对话框。
一切都在慢慢变好,柔柔没再出现,我们也在渐渐相爱。
恋爱的第五年,他向我求婚了。
像告白那天一样,满地的花,只不过从柔柔喜欢的玫瑰,变成了我喜欢的满天星。
单膝跪地的他,鸽子蛋大的钻戒,朋友的祝福。
我接受了。
钻戒很漂亮,而且这个牌子的钻戒听说男人一辈子只能买一枚。
那天晚上,我盯着那枚钻戒傻笑了许久。
对我来说,这不光是一枚钻戒,更是我的定心丸。
我几乎可以确定,我不再是柔柔的替身,我的男朋友,不,现在是未婚夫,是因为喜欢我,才跟我在一起的,是因为喜欢我,才向我求婚的。
距离订婚宴还有十天,他每天都紧绷着,生怕到时候哪里做不对,拉着我把每个流程练了一遍又一遍。
我好气又好笑,我就那么点休息时间全都被他拉着排练了,不过这也说明他很重视我们的订婚宴,我还是高兴的。
如果没有那条短信的话。
那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样搂着我,让我枕在他的臂弯里,把玩着我的头发。
他的手机响起了消息提示音,他拿起来看。
只一秒,只有一秒,我就感觉他的身体变的僵硬,有些不自然。
我疑惑的问他怎么了,他含糊的说自己想去厕所,把胳膊慢慢抽离,带着手机去了厕所。
他去了很久,久到我都想问问他,需不需要我去给他买瓶开塞露。
当然也只是想想,他早晚都会出来的。
从厕所出来的他和往常一样,一点变化都看不出来。
可惜,女人的第六感一向准的可怕。
晚上,我费了一番力气,才把他的手机从枕头下面拿出来。
他以前可从来不会把手机压在枕头下面。
打开他和柔柔的聊天对话框,没有最新消息。
鬼使神差,我点开了短信。
“阿辰,我回来了。”
“真的吗?我给你发的那些消息你看到了吗?”
“我换手机啦,微信号找不回来了,你发了什么?”
“没什么,一些无关紧要的事。”
然后就是一些很普通的对话,我一直以为柔柔是个永远不会出现的人,或者是死了,或者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他们俩永远不会相见。
原来柔柔只是被家里强制带去了美国,一去就是七年。
原来柔柔在异国的那些日子里也无时无刻都在思念他。
原来他们才是苦命鸳鸯。
“阿辰,我后天下午两点的飞机,你来接我吗?”
“好,我一定会去。”
这是他们最后的对话。
看着身边酣睡如泥的未婚夫,我把手机放回了他的枕头下,抱住了他继续睡觉。
他们约定好接机的前一天晚上,我来了月事。
我从小就体虚,每次都会疼的死去活来。
我曾经觉得每月一次的月事对我来说是一种折磨,但是这次不一样了。
我拖着疼痛难忍的身体洗了个冷水澡,我决定用自己的身体赌一把。
果不其然,第二天的我发了高烧。
来着月事发着高烧的未婚妻,和快下飞机的白月光。
他选了白月光。
我可以忍受刺骨的疼痛和难受的高烧,但是他的白月光不能出了机场没有人帮她拎行李。
真不爽,我居然输了。
订婚宴取消了,我拖着高烧的身体收拾了自己的所有东西,搬离了我们住了四年的房子。
我清理了房子里关于我的所有东西,就仿佛我从未来过一样,带不走的我统统都丢掉了。
我只留下了那枚戒指,我曾经的定心丸。
他一生只能买一次的戒指,不是属于我的。
后来我去了一个新的城市,入职了一家很久之前就想挖我过去的公司。
说起来我要感谢他,和总裁在一起总归是有好处的,他教会了我很多普通员工学不会的东西。
我的学历,外加他的资历,我晋升的很快,能力也很强。
早在几年前就有很多家公司向我抛出了橄榄枝,他们给我的待遇和薪资都比原来的公司要好,不过我都拒绝了。
因为我想和他在一起。
不过现在不重要了,我开始了新的生活,而且其实早在我发现柔柔存在的那天,我就为自己分期买下了一套房子。
所以就算分手了,我也有房有存款有工作,我照样还是之前那个人人艳羡的那个我。
他尝试找过我,不过我怎么会让他找到我呢,既然要走,就要走的干干净净。
我拉黑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换了新的手机号,和我们共同的好友也断开了联系。
后来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别人听的时候,总有人问我,如果当时他是想去和柔柔说清楚,从此不再联系的呢?毕竟小说里都是这样的。
我总是笑着告诉她们:
“小说终究是小说,童话也终究是童话,从他可以抛下高烧疼痛的我去找他白月光的那一刻,我们注定此生都不会再见了。”
还有人问我,真的能那么干脆的放下吗?
我摸着利落的短发回答她们:
“我留了七年的长发都剪掉了,何况一段五年的恋爱呢。”
在这个故事里,一直没有姓名的人,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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