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学习《公司法》的时候,开始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但是我觉得大概率是因为讲课老师讲的实在是太有意思了,所以我觉得很有趣。
但是正是因为培养的这一点兴趣,我觉得我可以去学习更多关于法律的东西。
我之前也学习了一些关于法的东西,不过还是比较少,所以懂的还是比较浅薄的,这次学习证从让我从另外的角度了解了法,还是很有趣的一种体验。
尤其是对《公司法》,原来公司是这样的,我之前只知道股份有限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一种是小公司,一种是上市公司,其他的知知甚少。
现在我明白还有董事长,以及股东大会,组成人数必须是奇数的,这样才能更方便投票,要不然人数是对等的话,就很难去投出正确的方案。
股东大会就是头头里的头头,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股东都会干活儿,很多股东是不干活儿,直接就坐享其成的,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董事会,也是要几个人以上组成董事会,这些人去管理整个公司,再往下就是监事会,只要是大的公司就必须要有监事会,而且里面会有一些民选出来的底层的其他工作基层人群进入监事会,然后一起去监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他们两者想要召开会议的话也是需要真的,多数人的同意才能召开平时会议,当然,固定会议就除外了。
反正整体来讲我觉得挺有意思的,还有就是关于总经理或者是董事会秘书这些高级职位的人员是谁负责应聘罢免的?都做哪些工作?公司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结构?这些东西了解了之后,感觉对一个公司的运行更有感受了,以后也就能明白什么样的公司是好公司,什么样的公司是一般公司了,法真的是很有用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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