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不如平时简练不说,还一改朴实的风格,话语遣词造句之华丽,简直是到了十分夸张的地步。
好在沈孟倒没有嫌弃他用词的夸张矫情,只大致地看了一遍,还夸奖他的字:“你的字写的很不错。”
她记忆里,梁珏多用的是簪花小楷,秀气是秀气,但远不如眼前这副字大气。思及上辈子,梁珏用心练这在贵公子间流行的簪花小楷,但最初行笔的时候,还能从笔锋窥见写字的人的潇洒俊逸,渐渐到了后来,梁珏就失却了这份灵气。
她原本想着,就是因为梁珏是男子,所以才不过如此,却不曾像,梁珏会变成后来那样,只是因为想要做她的完美正君,所以一点点地把他自己磨光了所有棱角。可等他成功地把他自己变成了一颗完美圆滑的鹅卵石,她反而更加没有对这样的梁珏心动了。
梁珏的神色看起来颇为有些不好意思:“小时候我是绑着沙包练字,娘说这样练出来的字才有力,我瞧过你的字,比起我写的要好很多。”
他这说的是真心实意,在嫁进来之前,他就瞧见过沈孟的书法了,嫁进来之后,他瞧沈孟的字比先前还精进了几分。而且先前他虽然对自己的这一手字颇为自得,但总归还是担心对方不会喜欢这种过于刚硬的字体,
女子总是喜欢男儿家温柔似水的,但他再怎么柔情,也不能够掩盖住骨子里的刚硬和固执。
沈孟道:“我说的是真心实意的话,你这字真的挺好的,就按照这种方向来。不需要改变什么,我很喜欢。”
她的字是要比沈孟要更好一些,但她练字的时间也要比沈孟长些,若是梁珏认真地练上那么长的时间,可能成果不一定会比她的差。
梁珏嘴角弯弯:“你喜欢就好。”
妻夫两个在暖和的屋内互诉着情意,王叔越在冷风中被吹得浑身凌乱。冷风吹醒了她的脑子,也让她反应过来自己先前到底干了些什么蠢事。
她觉得后怕,干脆再吹了一个时辰让自己清醒清醒,但她的身体很显然不能够吃得消这种折腾,回去的当天晚上就开始发起了高烧,还被梦魇给镇住了。
明明病痛缠身,但坚决不肯在府上再留下来,而是一大清早就坐了马车回府,当然她有正规的理由:“府上常为她看病的大夫更懂她的身体,也更让她放心些。更何况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她也不知道自己这病要什么时候才能好得彻底,她也不好常在梁府叨扰。”
原本梁家留她就是因为有让她做梁珏妻主的打算,如今梁珏已经嫁人,对象并不是王叔越,梁府的人也就只是客气了两句,很轻易地就放她离开了。
从明面上来看,她这副样子,确实看起来和幕后黑手没有什么干系,而且梁珏调查了一番,线索也没有牵扯王叔越,饶是如此,他还是在嫌疑人名单上添上了对方的名字,还不忘劝诫自己,下回不管是王叔越或者别人,这种事情他是绝不能轻信和自作主张。
毕竟这次沈孟是相信他了,也愿意听他解释,但是次数多了,她迟早会对自己失望,而梁珏根本就不能够承受这一种失望和疏离。
请求了母父和长姐的配合,梁珏在府上调查了一天,当然他没有大张旗鼓,不然打草惊蛇了也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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