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这本是说金榜题名时的内心喜悦之情,却不知道为什么,这几日,栗晨也在春风马蹄中看遍了这蜀郡的花。
倒不是说栗晨有什么闲情逸致、诗情画意,而是被步步追赶,一代暗使愣是被追得如同丧家之犬,毫无喘息的机会。
不怪自己太弱,只怪敌人太强大。这是君琉璃告诉他的。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如今,栗晨便是和初晓一同跑路。
什么?为什么不发信号给千机阁?
是不是傻?他栗晨能落到今天这步田地,那千机阁怕是功不可没。有很大机率,千机阁里有敌方的探子了,自己回去岂不是羊入虎口?要揪出叛徒也得选择一个天气明媚、万里无云、风和日丽的日子啊。当然,更重要的是,他得恢复一身的功力,然后砍死他丫的。
栗晨一脸忧郁的斜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想到如今的窘境回味着他阴沟翻船的全过程。身为心酸啊。
初晓:“你可别在这忧伤了,赶紧喝了药之后好好准备准备。这一群尾巴跟着我们已经七日了,是时候该把他们都甩掉了。成败在此一举,你还在这愣神。”
初晓端着药碗看着栗晨又在愣神,嫌弃脸的吐槽道。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和亡命天涯,初晓倒也摸透了栗晨的性格和脾气。于是早就没有了刚开始对待栗晨的敬仰与倾慕,言行举止倒也愈发放肆了起来。
看看这个家伙的这个熊样,初晓总是带了几分嫌弃。怎么说呢?大概是初见时被栗晨那周身的气度还有高绝的武艺震撼了,留下太多不切实际的自以为了。所以,当他 面对着栗晨幼稚鬼一般的各种憨憨举动,免不得有太多梦被打碎了的感觉。那感觉就好比看着男神蜕变成一代抠脚大汉的绝望。总之,是一言难尽了。
可栗晨只是坐在那里,也不伸手去接药碗,反而一脸笑意,定定的看着初晓。专注的一动不动,看的初晓心里颇不平静。
初晓:“干嘛,你笑啥?我脸上有东西?”
初晓一脸不明所以。怎么说呢,栗晨虽不是那种绝代风华的翩翩佳公子,但是眼眸深邃,鼻梁高挺,嘴唇的薄厚......
哦,哥哥的腿不是腿,塞纳河畔的春水;哥哥的背不是背,保加利亚的玫瑰~
常年习武,倒也算的上英武......他初晓才没有对他动心,就算有一点点喜欢吧,也就一小指甲盖的喜欢吧......
其实,栗晨本来是想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似乎他想说什么没有那么重要了,他对面那个姑娘似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开始了傻笑。
难道是他该死的无处安放的魅力作祟?
栗晨:“谁能想到呢,晋安城董家竟然出了你这么个令人惊艳的姑娘。”
栗晨:“大概,若我猜得没错的话,你应该是四姑娘吧。”
明明是疑问句,但栗晨就是说成了陈述句,无比笃定。
而随着这句话,初晓游离的思绪迅速回笼,直直的看向栗晨。
栗晨:“传言总有误,那个传言中肥硕蠢笨的姑娘竟是如此清丽可人。”
栗晨伸手轻抬初晓的下巴,眸光深邃,唇边笑意妖娆的说到。
然而栗晨淡淡的缓慢的语气让初晓心里一阵突突。完蛋了,藏了这么久,马甲居然这么轻易的就掉了。于是,初晓慢慢的将手上的药碗放在桌子上,再抬头时,已是换了一副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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