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洛头也不回的奔进了山野中。
它一口气跑了几公里,歇一会儿又继续奔跑,直到完全确定人们无法找到它才停下。
它来到了卡洛格荒原,这儿有野马、野猪、黑熊和野狼什么的。它找到一处草滩,大快朵颐了一阵,然后呼呼大睡,醒来后带着满身轻松在这溜达。
野马的生活无拘无束,十分自由。但它只单独生活了三天,就急不可耐的想要找一个能容纳自己的马群了。
不错,荒原上很平坦,想跑就跑,但是马属于群居动物,自己本身就不习惯孤独,很想找个人做伴,而且独自生活很危险,睡觉时没有马帮他放哨,寒冷时只能自己缩在角落里取暖,还经常遭到野狼黑熊的突袭。有一次自己正趴在一处小丘上打盹,突然听见耳边有沙沙的响声。它抬头望去,一只黑熊就在自己脑顶的石头上,耸动着鼻子闻味道。黑熊是天生的近视眼,又称黑瞎子,但嗅觉很好。幸亏它所在的小丘上有许多花草,能遮掩一下它身上马的气味。但这也让黑熊闻出了蹊跷,就要从石块上窜下来去咬洛洛。得亏它反应快,及时逃跑,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它好几次吃草时,远远望见狼的身影,可能狼对它并无恶意,但它转身就逃。它可不敢赌上自己的性命。它哪里敢跟狼开玩笑?见到狼影就跑。这样子的生活实在不安宁,不稳定。
它在荒野上游荡,像个流浪汉。终于,洛洛在一次进食时闻到了迎风飘来的同类的味道。
它兴奋极了,胡乱吃完了一顿餐。抖抖身上的碎土草叶就往味源奔。
它奔上一座小山丘,望见在不远处有一大群马,怎么说也得有个七八十只。它跑到马群附近,发出几声友好的啸叫。
马群因为洛洛这个不速之客的到来,稍微有些躁动,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洛洛望见有两匹马从马群中脱出身来,慢慢走向它,边走边打量着自己。
它把脑袋垂下,眼皮透露出无限的温驯,努力把自己装作为一个前来投奔马群的臣子。洛洛渴望这个马群能够接纳自己,让自己也能有个容身之地。
两匹马停下来了,它们开始闻自己。洛洛依旧保持原来的姿态。
两匹马站直了身子,眼睛迟疑了一下,突然愤怒的发出一声鸣叫。打着响鼻就朝洛洛冲了过来。洛洛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它从两匹马不友好的动作中看出它们并无善意,急忙转身奔逃。两匹马对洛洛穷追不舍,蹄子踩的哒哒响,边跑还边大声嘶叫。似乎在说:跑快点啊!再不跑快点,我们的马蹄可不长眼!洛洛相信两匹马会这样想的,它们是二马和马王。
洛洛后悔极了,自己忘了一个重要的事:马群只接纳前来投奔的雌马,而从不接纳雄马。雌马性格温驯,能扩大种族,何乐而不为?而每一个雄性都是野心家,万一殃及了马王的地位怎么办?说不定还会乱了血统。总之,大部分群居动物只接纳雌性,而不接纳雄性。
这以后,洛洛刚出现在马群的附近,就会被赶跑。要是自己还赖在那里不走吧,估计就会挨到一顿马蹄马牙。
只能做流浪汉,也只配做流浪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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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嗨嗨嗨,作者来了
作者嗨嗨嗨,作者走了
作者(不知道我刚刚在说什么)
作者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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