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敏感不见得是坏事,对周围的人事感受得更深刻,也许会在一定程度上给你造成烦恼,但同时也能形容为:这是一个细致入微的人。
女孩子常常就是这种人,尤其在某个年龄阶段里,譬如谈恋爱的时候,特别明显。
很有趣不是吗,谢棠原是大大咧咧的女孩,吃饭可以蹲在凳子上,笑时会毫无顾忌,可自从跟了慕容,也不使小性儿了,还主动学起了做饭。
惹得不常开玩笑的谢逊都说:“表妹,你这是要当贤妻良母了?”
不过这天,谢逊没心思再玩笑。
因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走了。
走了,回到她总说起的“家乡”,他不知道那个地方,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我告诉你也没用,你根本去不了。他问,那汗血宝马呢八百里加急也不能去?她当时苦笑着摇头,眸子里盛满他看不懂的无奈。
人的一生中会遇见很多人,有朝夕相处的同仁,有擦肩而过的路人,但真正重要的可能一双手加起来也数得过来。父母、伴侣、孩子,父母已经离去,伴侣也不知所踪,孩子更是遥不可及。
谢逊生平第一次觉得,他失败透顶,如果窗外下雨,他会跑到雨里让自己清醒透顶,可是,要因此病了会耽误找她的时间。他抬眼,外面蔚蓝锦绣缎,青天无片云,没有下雨的可能。
首先发现孟小凡离开的,是谢棠。谢棠大呼小叫地捏着一封信,楼上楼下转了一圈,把表哥慕容都喊来,告知了“孟小凡离开”的消息。
“确定是不会再回来,而不是就探亲一个月?小凡上次和我说她回家乡呢,一个月就回。”谢逊不愿相信。
谢棠恢复了之前的风风火火:“哎呀表哥,不是我泼你冷水,小凡都和你那么好了,她回家乡能不带你这个准女婿给父母过过眼?舅舅舅妈走得早,但他们对我的好我一直记得,这也是我愿意一直留在酒肆打杂的原因之一(明明是因为爱慕),嫂子没有跟你提起她家具体住哪儿吗,循着那路一直找过去啊,不是我胳膊肘往外拐,表哥,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赶紧把握机会!”
谢逊若有所思:“我看是你这丫头恨嫁了吧!”
“哪有,你俩腻歪了好久还以为会修成正果没成想半途失踪……”谢棠嘟囔道。
“所以,你看我信了?”谢逊幽幽道。
“我……就是……一时情急嘛,就看了,信里没写什么私房话,就算写了我也不会说出去,我一向守口如瓶的……”谢棠像一只乖巧的布偶猫,急急地将那封拆开的信塞到他手里。
啊对对,守口如瓶,可秘密是风,她是森林,每天都有随风飘荡的种子……
抖落信纸一张,很工整的字迹,半繁不繁,谢逊皱眉,他只看懂了小半,不过末句提醒了他:如有不解之处,可请教乔峰大哥,其博闻强识通晓多种文字,一定要完全弄懂我的意思为好。其实也就懂滨海话、普通话、家乡话……勉强算个多语言人才吧。
落款是凡。
她还说,勿忘勿念。
谢逊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乔峰这天去桃花岛游玩了,不然肯定在店里吃着白糖花生,喝着几盅小酒优哉游哉。谢逊二话没说,揣着信飞奔上马,缰绳一牵,疾驰而出,身后尘土飞扬。
小凡,我一定会弄懂你的意思,也一定会找到你的。说好长相守到白首,你不可以失约。
“我听说,鬼神也是有感情的,除了正神,只要表哥真心想追回嫂子,他会成功的。”慕容的手搭在小棠脑袋上,良久只轻轻擦过发丝,放下了。
“你是说,嫂子她?”谢棠瞪大眼睛。
“不是,你还记得那天我们一起拜三圣母娘娘,在香雾缭绕中看到她的样子吗?我当时就跪了,也许她真的是神的使者,也许……她本身就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不是说她不是人,说句骇人听闻的,我觉得她可能来自未来,一百年后或一千年后。这话你听个乐得了别当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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