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麦克,是一个牛仔。
西部的荒芜随着越多的农耕商业进入,这里渐渐开始变得不一样,麦克开始觉得自己也快要变成被时代所要淘汰的垃圾,哪怕他的身体早已经开始生锈。
麦克,一个很大众化的名字不是吗,它可以是一个村夫,可以是一个卑鄙的商人,当然他也理所应该可以是一个坚毅的牛仔,没错他应该是,“嘿伙计,瞧啊,牛仔麦克,他的左轮枪可真漂亮,我敢打赌,他已经能在酒吧打爆那些不懂事青年人的脑袋,四五个不成问题。”显然,这就麦克的精神世界,很丰满,很荣耀。
麦克会在自己的右眼蒙上一个眼罩,即使他的双眼视力都算不错,在那个酒吧里,有几个端着威士忌的年轻人总是会面带嘲讽的问他,问他是不是做过,嗯,航海的船长,那只总喜欢拿着老旧左轮的右手是不是以前曾经伪装过钩子。
麦克这时候会抬起枪,老旧的枪口依旧有摄人的威力,“这是你麦克大爷瞄准的姿势,明白吗臭小子,端着你的那杯马尿给老子滚远点,没有麦芽气味的酒能下肚吗,愚蠢的狗东西。”只是渐渐的那些年轻人开始壮起胆子挑衅麦克,“来啊,可笑的牛仔,朝这里开枪啊蠢东西,那些带着铜帽子的警官会好好招待你的。”麦克收起枪,“牛仔从来不会对手里没枪的人开枪,算你们走远,相信我。”然后他离开了酒吧,那个因为廉价都懒得贩卖麦芽黑啤酒的地方本来就没什么可留恋的不是吗。
这就是西部夕阳镇的麦克,夹杂在荒漠和绿洲之间的可怜虫,即使他的马靴仍旧鲜亮,但那把左轮终究是老了,四十多岁的牛仔,大概真的没有存在的价值了不是吗。
小镇并没有变得很繁华,而是更加的市井,周围算不上肥沃的土地,让一批批商人选择离开,留下的大都是那些孤注一掷的失败者们,他们守着自己当年信誓旦旦规划,如今却已经荒废了大半的庄园,开始自暴自弃。
流浪的妓女,穷得叮当响的唱诗人,总会经过这段路程,然后选择是否临幸这个看起来并不怎么样的小镇,去赚取那些数目可怜的银币。
有一个唱诗的流浪汉,长期的穷困让他的身体看起来很虚弱,这大概就是这些疯子一样的宿命,只不过有人的结局早一些,有人的结局晚一些而已。
目睹这个流浪汉最后一幕的就是麦克,那个奄奄一息的家伙,快要倒地的时候,瞥见了那把老旧的左轮手枪,回光返照的他,用尽最后的力气,近乎咏叹调的赞美着麦克,是左轮的弹夹中绽放的蔷薇,守护小镇的英雄,牛仔时代的骄傲,用它去摧毁一切吧,连同,连同那该死的,万恶,的贫穷,然后把麦芽酒,洒,洒在我的墓前,是英烈的赞歌。
流浪诗人死了,没有坟墓,只是沙漠之中潦草的埋葬,然后做完这一切的麦克就回到了小镇。没错,他是这个小镇的英雄不是吗,这个小镇没有被那些强盗骚扰过,都是自己的功劳不是吗。这就是他作为一个牛仔存在的意义。
按照牛仔的习惯,此刻的麦克,要在一个小酒馆里,端着一杯上好的啤酒或者是朗姆酒,大声的炫耀自己打死了几个强盗,但如此,小镇里已经没了那种酒馆,有的也多半是妓女扎堆的粗鄙饭馆,一个连马槽都没有的糟糕地方。
深夜说书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创文学网http://www.tcwxx.com),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