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决定要开书店,那就得先去考察一下镇上已经有的书店。
安乐镇所在的州府是科举重地,历年参加科举考试的书生数不胜数。因此,整个镇都弥漫着一种文化的气息。
镇上原本有五家书店,沈榆挨个看了四家,寻找它们的异同。
这四家书店卖的书都差不多,科举用书居多,杂书少。
只剩最后一家了,再看完这一家,书店的未来发展方向基本就可以确定了。
最后一家叫瀚轩书店,刚走进店铺,店小二就迎了上来。
万能人物:这位姑娘也是来买千山先生的新作吗?
沈榆一愣,随即点点头。
能让店小二这么推荐的书,肯定是这段时间里极为畅销的书,应该还是她这种年龄段的小姑娘群体之间流行的,不妨借这个机会了解一下潮流。
沈榆是的,麻烦你给我拿一本。
店小二有些惶恐,能对下人说话这么客气的贵人可不多。
万能人物:您言重了,都是小人应该做的。
说完,走到第二栏书架取了一本书。
这就要说一下书店摆书的潜规则了。书店的书架一般分三栏,即为上栏,中栏和下栏。
上栏摆放的是四书五经和科举用书,书店一进门就是上栏,这些就是装点门面的,可以显示书店的档次。
中栏摆放的就是畅销书,例如小说等等,这类书被认为上不得台面,即使再畅销也不能摆到上栏。
下栏就是其他杂书。
对此,沈榆猜测店小二给她拿的应该就是一本小说,哦,古代叫话本子。
果然,沈榆接过一看,书的封面上赫然写着《狐仙》,典型的人妖恋。
沈榆多谢。
沈榆也没急着看,而是急忙回了家,把今天的所见所闻所想全都记录了下来,然后初步制订了一个书店的未来发展方向。
落下最后一个字,沈榆把晨露叫了进来,把这张智慧的结晶慎重地交给她。
沈榆你把这个记下来,书店以后就照着这上面的计划经营。
晨露:是,小姐!
随后,晨露脸上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
晨露:可是……小姐,咱们的店在哪儿呀?
沈榆……
沈榆(忙了一天,做好了精密的计划,结果……忘记租个店了!!)
沈榆(天哪,沈榆,你是做阑尾手术的时候不小心把脑子切掉了吗?怎么办?好尴尬!)
沈榆内心慌得一批,尴尬地差点扣出一个豪华大别墅,但面上稳如老狗,一片云淡风轻。
沈榆问那么多干什么?你背下来就好了,店铺我明天去看。
晨露:是,小姐,那奴婢先退下了。
晨露丝毫不知道她刚才经历了一个什么场面。
——
接下来,沈榆几天都在找店铺。
想找一个合适的店铺,根本没有她想地那么容易。安乐镇稍微繁荣一点的地段,现在的店铺大都是正好的,一个萝卜一个坑。
而有空的地方,原本就是以前的店铺生存不下去的地方。
书店最好还是要在人流多的地方,不然镇上那么多书店,人家凭什么大老远跑到偏僻的地方买书?
租店铺这件事短时间内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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