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铺子这事儿暂时没有眉目,沈榆也不着急。事情总会有解决办法的,急也没用,还不如好好享受一下生活——比如,看个话本。
她上次从瀚轩书店里买回来的话本还没看呢!
开头讲的是个叫“青樱”的白狐在山中遇难,结果被一个书生给救了。
看到这儿,沈榆顿时觉得索然无味。她在现代也是个喜欢看小说的人,这种套路的故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她看到开头救能猜到结尾。
果然,后面狐狸化成了人形,下山报恩,以身相许,嫁给了贫困的书生,还帮书生操持家里,赚取银两,供书生读书。
后来,青樱怀孕的时候,书生独自上京赶考,高中状元,结果被丞相家的小姐看上了,非他不嫁。
看到这儿,沈榆表情就有点不对了。
沈榆这分明就是一个屌丝男的自我幻想!这个书生都没有能力让家人过上好日子,家徒四壁,美丽的狐妖跟尊贵的丞相千金还都能看上你?做梦呢吧!
吐槽归吐槽,沈榆还是打算往下看,这大概就是现代小说读者的普遍心理:都这么烂了,我倒是要看看接下来还能怎么烂?
后来,沈榆恨不得穿回这一刻,打爆自己乱说话的乌鸦嘴!
一开始,书生对于丞相府千金非自己不嫁这件事是非常抗拒的,可是后来,丞相千金以死相逼,跳湖殉情,书生就妥协了!
妥协了!!
他还觉得险些跳湖身亡的千金很可怜!
对此,沈榆只想说……
沈榆可怜你个大头鬼,狐妖真是瞎了眼了看上你这么个狗东西,阿西吧!
书生娶了丞相千金,起初狐妖不能接受,但丞相千金温柔大方,有容人之量,最后二女共侍一夫,成就一段佳话。
沈榆……
我错了,原来真的还能更烂!
沈榆完了,我不纯洁了,重金求购一双没有看过这本毒物的眼睛!!
就这种还畅销书呢!都是穷屌丝的yy之作,我呸!
晨露:小姐小姐,店铺有消息了!
晨露有些俏皮的声音隔大老远就传了过来。
沈榆什么消息?
沈榆打起精神,店铺是个大事儿,更何况,只有开了书店才能做出更好的书来跟《狐仙》这种极品做对抗!
晨露:小姐,兴荣街上原本有家首饰铺子干不下去,要出租了。
沈榆兴荣街上还有开不下去的铺子?
按理说这不应该呀!兴荣街是整个镇上最繁华的一条街,人流量大,只要不是太糟糕的铺子,一般都能赚。很多人都盯着那儿呢,即使有铺子出租,应该也轮不上她们外来的。
不过,能有得租是好事,沈榆立马就换了身衣服出门了。
——
晨露:小姐,就是这家。
沈榆看着眼前的店,店已经搬空了,连货架都拆了,看来是铁了心不想开了。
万能人物:就是这位姑娘想租铺子吗?
晨露:对,这就是我家小姐,之前我们说好了,现在来看看。
接待的人很客气,忙不迭请沈榆进去。
万能人物:姑娘请进,铺子刚拆,还没时间整理,有点乱,姑娘小心脚下。
沈榆朝他看了一眼,感觉有点不对劲,这小二……感觉是个练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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