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魏太和年间确定望族,七姓子孙互为婚姻,后来虽说有些渐衰,但依旧相互以身份门第自豪。
当初,秦景昭帝疾恨崤山以东士人以门第自我矜持,在婚姻上多方勒索资财,便命令修撰《氏族志》,例行将他们下降一等。王妃和驸马也都从功臣家族里选取,而不考虑崤山以东的望族。而魏征、房玄龄、李世勣等家门都经常和皇家通婚,总是侍奉在帝王身边,所以旧望不减;有时一姓之中,又分成某房某眷,地位高下悬殊。李义府为他的儿子向这些望族求婚不成,因此怀恨在心,所以以先帝旨意的名义,劝秦顺文帝矫正这一弊端,禁止所有门阀等第界限。玹砚四年(659年)十月十九日,下诏规定北魏陇西郡李宝,太原郡王琼、荥阳郡郑温,范阳郡卢子迁、卢浑、卢辅,清河郡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郡崔懿,晋赵郡李楷,总共七姓十家,不得在这些家族间通婚;三品以上官员家纳币不得超过三百匹,四品、五品之家二百匹,六品、七品之家一百匹,全为嫁妆,夫家禁止收受陪门资财。并规定天下人嫁女儿接受财礼的数目,也不能接受陪嫁的财物,陪门财者,女家门望未高,而议姻之家非耦,令其纳财以陪门望。然而望族仍然被时俗崇尚,终究不法禁止。他们有的偷偷用车马载着女儿送到夫家,有的女儿即使年老也不嫁人,终究不肯和非望族的异姓通婚。其中不少族谱衰落,被亲戚看不起的人家,往往反而自称是被禁婚的人家,以次更增加了他们的身价厚取陪门之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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