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疯长
超小超大

6

有些东西看似很违和,其实存在即有它的合理性,比如冯骥才笔下的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以及我的朋友汪朵朵和小董。

我们学校由于设施老旧,所以常常停电。我们的校长是物理专业的,他的电学知识在频繁的电路检修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实践。在我们这样的乡村中学当校长确实是一个苦差事,校长不仅要对付调皮的学生、应付难缠的家长,要处理接连不断的学生打架、喝酒、偷盗事件,还要上课、应对上级检查,总之从学习到吃饭,每件事都要他操心,这是现在的看法,不过在那个时候我们可是完全不能理解他的苦衷,我们思考的是如何跟他斗智斗勇。校长去检修电路,无暇管我们,于是黑暗给我们带来了狂欢。

黑暗中那些小情侣全部坐到一起去了,他们十指相扣,他们窃窃私语,他们郎情妾意。梁冬坐在我旁边,我们两个简直无聊得发慌,只能瞎扯以慰藉无聊的内心。他问我:“你谈过恋爱没?”我摇摇头说:“没有,你是不是春心荡漾了?”我对这个话题很敏感,尤其是他提起这个问题,我觉着我八成是喜欢上他了。当你喜欢一个人时你便会觉得那个人不经意的举动都像是对你的多情,不经意的一句话都像是对你调情。但我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那我连说出来的勇气都没有。

“有点儿荡漾”他这样不要脸的人说这话的时候居然也有些羞涩。

“老实说,想残害哪个良家少女?”他笑着,不肯说。

我们之间对话嘻哈的成分太多,总是半开玩笑的,主要是他根本不把我当女生。

我刚想说:“是不是看上本姑娘了?”但说到“我”字时我看到他的手指指着夏雨,于是我假装镇定的改为:“是不是看上本姑娘的好朋友了?”他点点头,说着他走到了夏雨旁边。

“妞,给爷笑一个”他对夏雨说。

“滚一边去,别影响我思考人生。”不知道为什么,夏雨总是以这副态度对他,不过夏雨的回答让我很满意,让我觉得她和我心灵相通。

“妞不笑爷给你笑一个啊。”说着梁冬露出了他的大白牙。

“滚不滚?”夏雨还是一副强硬的态度。

“不滚”

“你不滚我滚”夏雨跑到阳台上去了,梁冬也厚皮老脸的跟着去。我相信知道接下来他们要说些什么,但我没有跟出去,我有什么理由跟出去呢?

梁冬出去了,我旁边空荡荡的,我趴在桌子,心里七上八下的。突然汪朵朵跑来坐在我旁边。她眉飞色舞的说:“跟你说个事啊。”我脑海里一直回放着夏雨和梁冬的对话,就不自觉的说了一句:“滚,别影响我思考人生。”

“狗屁,你这人生还需要思考吗?”

“啊?干嘛?”我清醒了一些。

“跟你说啊,我,我,我喜欢上了一个人”她羞涩的说。

“见鬼了,怎么今晚都发情了”我说。

“什么叫都发情,难道你也?”她一脸狡诈的看着我说。

“别转移话题,你到底喜欢谁?”

她凑到我耳朵边很小声的说:“小董”

我戳了戳前排的同学,让他把台灯借给我,我把台灯对着她眼睛一射,她赶忙右手捂住了眼睛,左手拍了我一下,“干嘛你?”她问。

“我想看看你眼睛瞎没瞎。”我呆呆的说。

“瞎你大爷”她把台灯抢过去还给了前排的同学。

小董何许人也,那个称呼自己为“老娘”的男同学,人送外号“董小姐”。董小姐老是在吃饭的时候大呼“清蒸脚趾甲,油炸死娃娃……”当时我们学了一句诗——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我就老是说他独领风骚几万年。

而汪朵朵呢,她虽然有一个柔美的名字,但事实上她是一个很有男子汉气概的女孩子,也许是她早就习惯了依靠自己,没有人可以依靠的时候渐渐的自己也就变得强大了,像人们眼中的男人那样。她脾气暴躁,还比较强势,做起事来雷厉风行,总之就是温柔的对立面。更可怕的是她的外号叫“八块腹肌”,我觉得他们两个要是放到一起那真是比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还让人觉得违和。

“他是娘炮哎。”

“你们不是说我是男人婆吗?”

“哈哈哈,终于承认自己是男人婆了。”

“他是娘炮,我是男人婆。”

“所以你们两个根本不合适,不是一路人啊。”

“所以他比其他男生多一份阴柔之美,我比其他女生多一份阳刚之气,我们两个刚好可以互补。”

“我靠,还可以这样理解。”

“很有道理吧?”

“有点道理,但我就觉得他不太好。”

“哼,我喜欢的人管他是牛鬼蛇神我都认了。”

“唔~这句话我喜欢。说说我能帮什么忙吧!”说出这句话时我感觉自己要在助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了。

“下晚自习帮我把他约到足球场上。”我们所谓的足球场其实是一片僻静的荒地,据说是留着做足球场的,不过建足球场的日子遥遥无期,上面的杂乱生长的野生灌木都有手臂那么粗了。

“没问题”我爽快的答应了。

校长最终没有把电给找回来,只能让我们提前回宿舍,所以我们的计划也就提前了。

我走到董小姐面前抱着手说:“同志,有个姑娘看上你了,她想跟你谈谈。”

他笑的一脸羞涩,有些人是远看青山绿水,近看龇牙咧嘴,但有的人远看不咋地,要近看才觉得别有一番韵味。董小姐就是近看才觉得好看的那种。

我说“跟我走吧。”他倒是很顺从的跟着我走,被别人喜欢总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我把他带到了足球场上,让他待在那里我就走了,我不知道汪朵朵跟他说了些什么,结局是汪朵朵喜气洋洋的冲回宿舍抱着我大叫:“成功了,成功了”那个样子简直就是个零智商的大傻子。

汪朵朵第二天笑着对我说:“我昨晚激动得一夜没睡。”她那个样子真傻,我觉得她本来就傻了吧唧的,喜欢上董小姐之后智商都变成负数了。我回了她一句:“色令智昏,没出息。”

十四五岁的爱情毕竟还是太幼稚,既不懂得怎么爱别人也不懂得怎么爱自己,最后的结局往往是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自从追到董小姐之后,朵朵就变得温柔了,同时也变得神经质了,董小姐和别的女生说笑一下她就会生半天的气。他们好起来的时候很好,吵起来的时候总是让朵朵这个男人婆也哭哭啼啼的。

那时候老师常常跟我们说起早恋的危害,说初中的情侣根本不可能走到一起。每当听到老师这么说,汪朵朵就要问我:“你说我和小董能走到一起吗?”其实我们都明白以后我们可能面临怎样的人生,但那时候太年轻,太无知了,所以总觉得自己能成为一个例外,直到后来现实把我们的侥幸心理打得粉碎,我们才能知道要成为例外是有多难。其实我想说不太可能,但看着她那种期盼的眼神,我指了指天上说:“也许如来佛知道。”

事实也是,他们并没有成为例外。他们才好了三个月就分手了。他们分手那天晚上汪朵朵喝了酒。我们学校学生喝酒是很常见的事,女生宿舍里常常有人酒醉了大哭大叫。喝酒的同学有的是为情所伤,像有一次有个女生喝醉了大半夜的跑到操场上撒酒疯,又哭又闹,对着那棵樱花树诉说她的深情和付出。校长也拿她没辙了,只能打电话让她家长来。她父母连夜赶来了,好好的跟她说她就是听不进去,似乎醉得不轻,后来她爹赏了她两大巴掌她居然就清醒了。和朋友闹矛盾的也要喝酒。有一次一班的三个女生闹矛盾就喝了酒,而且喝醉了,查寝的李老师叫了几个学生帮忙把那三个女生放在被子上,他们用被子把这三个醉酒的抬到了办公室,那三个女生酒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在办公室,被吓得不轻,她们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于是之前的矛盾也就涣然冰释了,这也成就了一段佳话。

朵朵喝醉之后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她的深情,我和夏雨把她扶到床上,作为朋友,这时候我们就得承担起照顾她的责任。我们陪她说话,我总觉得喝多了的人话特别多,说得没完没了,我们得不停地陪她说话。她的脸很红很烫,夏雨叠了一张湿毛巾放在她额头上,过几分钟她就要喝水,我们又不停地喂她喝水。我想什么一醉解千愁都是放屁,喝醉了什么心酸的事都会涌上心头,朵朵说完了感情上的创伤又开始诉说以前遇到的让她难过的事,诉说她家里让她难过的事。查寝的老师来了,夏雨急忙打开窗户散酒气,我躺到朵朵旁边,伸手捂住她的嘴同时拉被子把她盖住了。老师进来皱了皱眉头说:“什么味道?”夏雨笑着说:“老师,我从家里带米酒来分舍友吃呢,可惜我们刚刚吃完,下一次我带来也请你品尝一下。”老师放松了警惕说:“哦,那倒不用,人齐了没?我数着怎么少了两个?”夏雨指着朵朵的床说:“这里睡了两个。”老师说:“那你们早点睡吧。”说着老师出去了,我们集体微笑着跟老师说:“老师拜拜”老师也回过头来微笑着说了一句拜拜就放心的走了。虽然醉了,但其实还是有点意识的,所以很多时候醉酒的同学也会配合演戏,朵朵也是这样。

老师走了之后她又开始讲述了,她甚至讲小董对她说以后他保护她,她说这话的时候虽然流着泪,但却是笑着的。我说:“男人的嘴,骗人的鬼,男人都是贱骨头,不值得你这样。”她突然哭了,一边哭一边说:“不是,不是的,他是好骨头,是好骨头。”我只能哄着她说:“好好好,他是好骨头,好的不得了。”这样智障的对话进行到半夜,其他人都睡了,只有我和夏雨还守着她。好不容易她终于吐了,一大堆带着酒气的食靡从她嘴里冒出来,她难过得流出眼泪,清鼻涕也拉成一条线。只要吐了,那就没事了,我们帮她擦干净,她也就乖乖的睡了。

汪朵朵最喜欢的歌是《一路顺风》,她时常哼着:“当你踏上月台,从此一个人走,我只能默默的看着你,最亲爱的的朋友,祝你一路顺风……”我始终不明白她为何喜欢这样一首离别伤感的歌,我只知道我们的班歌是《相逢是首歌》,而我们的离别不是毕业才开始而是伴随了整个初中三年,而《一路顺风》才是最应景的。

班上时常有突然消失的,他们是去城里打工了,终于有一天小董也要走了。小董有一个妹妹,两个弟弟,他的母亲在生他最小的弟弟时走了,祸不单行,他爸爸得了肝癌,确诊那天小董突然意识到自己不能继续在学校里浪费时间了。朵朵犹豫纠结到底要不要去送他,夏雨说:去吧,不然会有遗憾的。可是去了就没有遗憾了吗?朵朵反问。不过犹豫了很久她还是决定要去的,我们两个也陪她去。

我们一帮人站在路口,小董上了开往城里的班车,把头从车窗里伸出来,他眼眶红红的说:你们回去吧!大家眼巴巴的看着他,没有人接话。车发动了,朵朵眼泪流了出来,车走了起来,朵朵居然跟在车后面跑,她也不说话只是一边跑一边放声的哭着,小董红着眼睛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喊到:别追了,快回去。现场版的《情深深,雨蒙蒙》看得我和夏雨也泪眼朦胧的。车越走越远了,最后朵朵还是停了下来,她坐在路边嚎啕大哭,完全失去了往日女汉子的风度。我抹干眼泪走上去说:“妈的,你煽情剧看多了吧!”她哭着说:不是,不是的。

没过多久朵朵也回家去了,她年迈的父亲晚上出门上厕所的时候摔成了中风,右半边身体都不能动弹了,她要回去帮着收庄稼。收完庄稼,她要外出打工之前我再一次见到了她。

玉兰还没有走的时候我们四个常常一起唱《时间煮雨》——我们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与全世界为敌,就算与时间背离……没想到我们当中还是有人要先走,永远不分离终究只是童言无忌。和其他中途退学的同学一样,说不清为什么要走,没有人逼着她走,她自己也有些舍不得走,好像只是感受到了来自远方的一种召唤,让她觉得自己想走了,想出去闯闯了,不想继续待在学校里浪费公家的粮食了。

那是一个周天,朵朵买了中午十二点的班车票,但是她提前来了,想必是特意来和我们道别的。朵朵依旧穿着在学校时穿的那身衣服,只是衣服的颜色显得更陈旧了。她的头发长长的扎成马尾吊在背后,来之前估计是洗过的,我们也是这样出门前是要洗头的,因为我们不常常洗头,当然更不能常常洗澡,我依稀记得我的母亲估计要两周才洗一次头,洗澡呢估计一年也就一次,那一次还是在打麦结束的时候,因为麦穗上有很多细细密密的绒毛,我们叫它“麦毛毛”,麦毛毛弄到身上是奇痒无比的,而每一次打麦就一定会弄到身上,是不得不洗,不然的话我们一年也未必能洗一次澡。如果你没有在农村生活过,那你想必会觉得我们农村人未免也太不讲卫生了,也太肮脏了,如果你在农村长时间的生活过,我想你就能够理解了。我们没有烧来安装热水器,即使有安热水器的钱,可是我们只有老瓦房你让我们把热水器安在哪儿呢?洗澡流出来的水是会把土墙脚泡坏的。要说脏了就洗,那我们每天都脏,去外面劳作一天,一身都是黄灰,有时候淋了雨,雨水和泥浆和在一起就是个泥人了。何况所谓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也只是应用于地里的农活而已,可那不是生活的全部啊。我们去地里劳作在日落的时候回来了,我们首先要现煮饭吃,然后我们得煮猪食啊,我们闸马草啊,我们得拌牛羊草料啊,然后我们又要把第二天的猪食装好……忙好这些已经不早了,必须得睡了因为第二天天不亮又要起来煮猪食,我们的生活是连成一片的琐碎的忙碌,哪里有那么多时间用来让自己洗这洗那的,要是花那么多时间用来保持卫生那么人也会说你是假干净,是当官的不像当官的,种地的不像种地的。不过我们不怨其他人,不怨有钱人,我们知道不是因为他们有钱我们才穷的,我们穷就是我们没本事,何况政府和有钱人也确实给过我们帮助,可是我们依旧那么穷。我们不怨天也不怨地,我们只会怨自己,怨自己没本事,怨自己小时候不听大人的话,怨自己的孩子又不听自己的话。我们知道富人之所以富和我们穷人之所以穷一样都是有原因的。以前我听大伯骂不听话的堂哥:我孙子养你这个爹。我说:大伯,他是你养大的,你这样不是骂自己吗?他说就是骂自己啊,自己养的不争气只能骂自己。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我们自己也觉得苦哈哈的,可是这就是我们的生活啊,我们仍旧是爱它的。

说的太多了,还是说我看到的朵朵的头发吧,她的头发洗过了,还透着一股清香,但是总让人觉得毛毛躁躁的,她的头发太细碎了,太干燥了,每根发梢都来着叉,开叉的地方是灰白灰白的,再加上几根少年白的弄得像是老婆婆的头发一样,就是那样头发都透着沧桑。她的脸变得黝黑黝黑的,两颊的红血丝更明显了,那是“高原红”我们都有,脸上的血丝有要渗出来的意思,我们小时候也都是这样的,在我们住的高山上待久了就是这样的。我们才出生的时候都是水嫩的皮肤,能掐出水来的那种,可是我们离太阳近了点,太阳便使力的晒我们,把我们皮肤晒红了,晒黄了,晒黑了;风也凑热闹似的使力的吹我们,把我们的皮肤吹干了吹裂了,脱了一层皮,皮肤就在这样的考验中变得强大了,依旧是黝黑的但不再被吹裂,我们的祖辈父辈都是这样过来的,而我们也正变得像我们的祖辈父辈一样,虽然我们未必想变得和他们一样,但事实就是我们仍旧没有走出这样贫穷的传统。

时间还没到我们三个就牵着手在学校里逛来逛去,又走到街上,从街的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到这头。感觉有千言万语还没说完,一时又不知道从哪里说起,感觉心里是空落落的又像是满当当的——装满了惆怅的那种。我们说来说去还是那几句话,朵朵老是念叨:夏雨,你以后肯定能上大学,我最担心的就是你以后有了新的同学,新的朋友就忘记我们了。不会的,我会永远记得你们,夏雨说。后来夏雨对我说:“我没有撒谎,我确实是记得你们的,只是上高中的时候总觉得太忙,没有时间和你们联系,再往后的时间呢已经生疏了,想联系也不知道从哪个话题开始聊,毕竟我们走了完全不同的路,我们有了完全不同的人生。后来高中毕业时一个朋友对我说:真害怕以后我们忘了彼此。我想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人可以回头看却不能往回走,过去的始终是要过去了,遗憾伤感都是没用的。于是我不敢再说我不会忘记的,因为即使记得而没有联系又拿什么来证明记得呢?如果注定天各一方,那又何必久别重逢,我只好假装一脸潇洒的说:忘了就忘了吧,没有人能陪你走到终点的,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朵朵第一次出远门,又是一个人去的,虽然平时她总是一副桀骜不驯,没肝没肺,没血没泪的样子,当然除了谈恋爱的时候,但现在难免心里还是有些不安的。她皱着眉头说:“我真害怕自己出去以后也像她们那样,早早的结了婚再回来就已经当妈了,但是……”她犹豫了一会儿又说:“我觉得她们最开始也没想到自己会那么早就结婚,但我觉得一出去就有点那个……那个什么了”她挠挠头为找不出词来形容自己的想法而有些苦恼。“你是想说身不由己吗?”我问,对对对,就是身不由己,真害怕自己也身不由己。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因为我们都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发生什么?显然我们的父母给不了我们未来,他们能留给我们的只是几间破旧的瓦房和几亩薄田,我们的未来在哪里呢?不知道,得去找,可是能不能找到同样是不知道的。只能安慰她:没事的,不要担心太多,跟着感觉走吧,一切都会更好的。对,我们的人生都只能跟着感觉走。她说。不过,可别忘了我们的约定啊,要是谁结婚了就一定要通知我们。夏雨说。对,以后我还要你们给我做伴娘呢!嗯嗯,我们都点头,很认真的答应了。

我们最后一次一起吃了那时候我们最喜欢的一种一块钱的冰棍,夏雨最喜欢吃香芋味的,包装是淡紫色,朵朵最喜欢吃香草味的,包装为淡绿色,我最喜欢吃草莓味的,包装为淡红色,玉兰最喜欢吃蜜桃味的,包装为粉红色。我们是在学校门口那家小卖铺买的,那是一种熟悉的感觉熟悉的味道,这一次是朵朵请我们吃的,我们说不要她请我们自己买,可是她是很要强的,又是很固执的,她坚定的说:你们是学生,我不是学生了,那就得我请你们吃。我们两个也不好再说什么,她从裤兜里掏出皱巴巴的二十块钱,花了三块钱买了三根冰棍,都是我们喜欢的口味。吃着冰棍,她说:要不咱们留个纪念品吧,于是走向小卖部的里面那个摆着一些小玩意儿的地方买了三个白色的小老鼠,每个小老鼠三块钱,上面有一个小圆环吊着,可以吊在书包拉链上做装饰。我们拿着冰棍和小老鼠进了学校。那时阳光明媚,我们坐在树荫下的花坛边上缓慢的舔着冰棍,希望时光慢一点,再慢一点。

时间是一丝不苟的,有时候又是极其残忍的,它不会因为我们的祈祷而有丝毫的松懈,真正离别的时刻还是到了,朵朵上了班车,眼眶红红的,声音颤巍巍的说:回去吧,好好学习啊!你们一定要比我有出息。嗯嗯,我们点着头很认真的答应!车渐渐走远了,我们两个还傻傻的站在原地,眼眶红了,感觉有什么东西卡在了喉咙里,想哭又没有声音,我们各自抹着眼泪又不想让对方看见自己哭了,感觉让人看见自己哭总是有些不好意思怪难为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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