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孝武帝还复置了魏晋以来不设的卫尉武官制度,同时还复置了五官中郎将、左右中郎将、武卫将军、武骑常侍,大大强化中央禁卫军权,被南朝各代所延续,其中有些禁卫武官制度虽然从名称上是复置,但其和汉魏所设的禁卫武官已是完全不同属性的官职。 [95] 魏晋以来郡县官多为士家大族把持,而且一任六年,时间很长,不仅加剧了官员分配的紧张,而且往往导致一些大族得以在地方不断壮大和扶持势力,自东晋中后期以来郡县官六年制事实上也已名存实亡,多数官员任期已达不到六年。 [132-133] 孝武帝对此进行改革,从制度上予以调整和承认,取消郡县官任免的入仕年限的门槛并缩短其任期,将郡县官的一任六年改为三年,此后的齐梁陈更是把郡县官的任期进一步缩减。 [64] 同时,孝武帝开始以制局监掌控禁卫军权。制局监原是南朝领军将军的下属机构,多以寒门武人充任。但自孝武帝孝建年间始“制局用事,与领军分权,典事以上皆得呈奏,领军垂拱而已”。 [96] 这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了皇权对军队的直接控制。
民爵制度方面,孝武帝始行南朝民爵制度,南朝的民爵从孝武帝孝建元年开始,平均三年被赐予一次。 [134] [134]
其他政治方面,孝武帝还限制除边镇以外的地方兵权,革除地方封君下属对封君称臣之制。大明七年,孝武帝诏令:“自今刺史守宰,动民兴军,皆须手诏施行。唯边隅外警,及奸衅内发,变起仓卒者,不从此例”。 [135] 据《宋书》记载:“先是,郡县为封国者,内史、相并于国主称臣,去任便止。至世祖孝建中,始革此制,为下官致敬。” [78]
此外,孝武帝还设立了王畿制。大明三年,孝武帝以扬州所统六郡为王畿。 [73] 次年,又将南琅邪郡划入王畿区域。 [74] 从《宋书.孝武帝本纪》提到孝武帝的王畿诏令 [64] [136] ,来看,孝武帝是将王畿作为中央派机构直接负责管辖的区域,高于畿外诸州的地位。有学者认为孝武帝同时实行王畿制度和分割荆州的政策,是试图在制度与实际两个层面完成以一个中央王畿为核心控御四方的国家形态。也有学者认为孝武帝设立王畿和他对明堂建设、山岳祭祀等礼制改革一样,目的是欲建立一个以建康为中心的天下观。 [137]
经济
一、劝课农桑,减免赋税。孝建元年,宋孝武帝下诏说“农业是国家的根本,选贤任能是强国的必由之路。内难未平,政令不通,衣食浪费,国无栋梁之才,我内心愧疚,睡梦中都忘不了。各地官员,要认真根据以前的法规,督导百姓勤劳耕作以尽地利。致力耕田擅于储藏的,为他扬名。” [138] 大明三年,孝武帝又下诏说“旧租旧债,一律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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